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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09:18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bgs/2026-002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01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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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驻县县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116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要求,全市划定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共计70万亩,其中小麦35万亩、玉米35万亩。结合各乡镇现有耕地面积、地力水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作物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各乡镇划定任务(见附件1)。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村。全面落实划定上图入库、建档立册等工作任务,形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

    (二)工作任务

    1.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边界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我县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且耕地基础条件好,四至清楚、相对平整、地力稳定;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生态环境优良,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集中连片耕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不得将≥10℃的年积温在2300度以下的区域以及严重干旱又无灌溉条件的区域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1)搜集数据。搜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文本、图件、数据资料,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在内业研判的基础上由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定需外业核查的重点片(块),查清现状信息,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同时,广泛征求乡镇、部门及专家意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划定方案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底图等材料交由乡镇政府进行张榜公示。综合各方意见,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

    (2)签订划定责任状。由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划定责任状,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县与乡镇、乡镇与村签订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村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片(块)数量、四至范围等,以及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措施;设立统一规范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和界桩,标志牌的内容、尺寸、样式需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3)检查验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监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农牧业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发改等部门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自治区组织的抽查验收准备工作。

    2.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按要求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入数据库。

    3.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管理。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县农牧业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协作,逐级备案至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发展改革委,作为今后落实中央和地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护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

    三、划定依据

    (一)《意见》、《通知》及《方案》规定和要求。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

    (三)五原县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农牧业、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领域“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

    (四)小麦、玉米种植传统和生产能力情况,近三年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

    四、划定要求

    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优先”、“四个禁止”。

    三个必须:即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优质地块;必须是小麦、玉米种植优势区。

    四个优先:即优先选择基础设施配套的水浇地;优先选择生产潜力高的地块;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选择粮食产量大、基础条件好的乡镇。

    四个禁止:即禁止将退耕的地块划入;禁止将生态条件脆弱的地块划入;禁止将污染严重的地块划入;禁止将设施农业用地划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牧业局、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直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部署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组织制订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划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负责划定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牧业局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

    (二)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牧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农牧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主要是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划定工作方案,确定划定标准、验收评价考核规程,做好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工作。

    发改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列入农牧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

    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衔接工作,共享现有的耕地资源一张图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共同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财政补助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三)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划定工作有序开展。

    (四)组建精干的划定工作队伍。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成立由各方面优秀人才和骨干组成的划定工作技术组,要重点吸收相关领域的优秀专家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要创造条件,保证划定技术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划定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划定工作启动后,各相关乡镇要定期向农牧业局报送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月有月报、年终有总结。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划定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将督查情况上报县政府,适时进行通报,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各乡镇实绩考评内容。

     

    附件:

    1.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配表

    2.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1

    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配表

    乡镇

    适宜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万亩)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面积(万亩)

    备注

    银定图

    9.95

    6.2

     

    天吉泰镇

    5.6

    3.5

     

    新公中镇

    15.17

    9.4

     

    隆兴昌镇

    20.49

    12.7

     

    塔尔湖镇

    13.74

    8.5

     

    复兴镇

    11.385

    7

     

    和胜乡

    4.24

    2.6

     

    丰裕办事处

    6.7

    4.1

     

    胜丰镇

    13.92

    8.6

     

    套海镇

    11.9761

    7.4

     

    合计

    113.1711

    70

     

     

     

     

     

    附件2

    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广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伊拉特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韩俊义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永刚    农牧业局局长

            袁培才    发改局局长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张德华    国土资源局局长

    边  军    统计局局长

    刘  勤    规划局局长

    杜  强    水务局副局长

    刘建斌    隆兴昌镇镇长

    李鹏飞    塔尔湖镇镇长

    李保军    丰裕办事处主任

    葛日勒图  套海镇镇长

    邬晓清    新公中镇镇长

    张宏刚    胜丰镇镇长

    卞巧红    天吉泰镇镇长

    郭连岳    银定图镇镇长

    孟海军    复兴镇镇长

    吕忠平    和胜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主任由刘永刚兼任,副主任由农牧业局副局长李二珍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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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3-0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09:18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驻县县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116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要求,全市划定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共计70万亩,其中小麦35万亩、玉米35万亩。结合各乡镇现有耕地面积、地力水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作物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各乡镇划定任务(见附件1)。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村。全面落实划定上图入库、建档立册等工作任务,形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

    (二)工作任务

    1.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边界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我县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且耕地基础条件好,四至清楚、相对平整、地力稳定;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生态环境优良,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集中连片耕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不得将≥10℃的年积温在2300度以下的区域以及严重干旱又无灌溉条件的区域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1)搜集数据。搜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文本、图件、数据资料,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在内业研判的基础上由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定需外业核查的重点片(块),查清现状信息,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同时,广泛征求乡镇、部门及专家意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划定方案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底图等材料交由乡镇政府进行张榜公示。综合各方意见,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

    (2)签订划定责任状。由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划定责任状,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县与乡镇、乡镇与村签订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村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片(块)数量、四至范围等,以及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措施;设立统一规范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和界桩,标志牌的内容、尺寸、样式需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3)检查验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监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农牧业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发改等部门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自治区组织的抽查验收准备工作。

    2.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按要求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入数据库。

    3.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管理。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县农牧业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协作,逐级备案至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发展改革委,作为今后落实中央和地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护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

    三、划定依据

    (一)《意见》、《通知》及《方案》规定和要求。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

    (三)五原县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农牧业、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领域“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

    (四)小麦、玉米种植传统和生产能力情况,近三年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

    四、划定要求

    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优先”、“四个禁止”。

    三个必须:即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优质地块;必须是小麦、玉米种植优势区。

    四个优先:即优先选择基础设施配套的水浇地;优先选择生产潜力高的地块;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选择粮食产量大、基础条件好的乡镇。

    四个禁止:即禁止将退耕的地块划入;禁止将生态条件脆弱的地块划入;禁止将污染严重的地块划入;禁止将设施农业用地划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牧业局、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直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部署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组织制订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划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负责划定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牧业局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

    (二)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牧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农牧业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主要是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划定工作方案,确定划定标准、验收评价考核规程,做好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工作。

    发改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列入农牧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

    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衔接工作,共享现有的耕地资源一张图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共同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财政补助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三)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划定工作有序开展。

    (四)组建精干的划定工作队伍。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成立由各方面优秀人才和骨干组成的划定工作技术组,要重点吸收相关领域的优秀专家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要创造条件,保证划定技术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划定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划定工作启动后,各相关乡镇要定期向农牧业局报送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月有月报、年终有总结。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划定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将督查情况上报县政府,适时进行通报,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各乡镇实绩考评内容。

     

    附件:

    1.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配表

    2.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1

    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配表

    乡镇

    适宜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万亩)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面积(万亩)

    备注

    银定图

    9.95

    6.2

     

    天吉泰镇

    5.6

    3.5

     

    新公中镇

    15.17

    9.4

     

    隆兴昌镇

    20.49

    12.7

     

    塔尔湖镇

    13.74

    8.5

     

    复兴镇

    11.385

    7

     

    和胜乡

    4.24

    2.6

     

    丰裕办事处

    6.7

    4.1

     

    胜丰镇

    13.92

    8.6

     

    套海镇

    11.9761

    7.4

     

    合计

    113.1711

    70

     

     

     

     

     

    附件2

    五原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广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伊拉特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韩俊义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永刚    农牧业局局长

            袁培才    发改局局长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张德华    国土资源局局长

    边  军    统计局局长

    刘  勤    规划局局长

    杜  强    水务局副局长

    刘建斌    隆兴昌镇镇长

    李鹏飞    塔尔湖镇镇长

    李保军    丰裕办事处主任

    葛日勒图  套海镇镇长

    邬晓清    新公中镇镇长

    张宏刚    胜丰镇镇长

    卞巧红    天吉泰镇镇长

    郭连岳    银定图镇镇长

    孟海军    复兴镇镇长

    吕忠平    和胜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主任由刘永刚兼任,副主任由农牧业局副局长李二珍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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