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原县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社区服务中心,丰裕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五原县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五原县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县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巩固我县软件正版化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 五原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人作为使用正版软件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不得随意在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文体广电局是软件正版化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落实。要切实增强各单位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五条 文体广电局要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年度报告工作。
第六条 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安排,审计局在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做好对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结果纳入审计报告。
第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合理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应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八条 财政部门要规范正版软件采购,各单位协议供货必须附正版序列号,集中采购必须附正版使用授权书,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第九条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软件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各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坚持制度手段、技术手段并重,加强软件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 文体广电局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相应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二条 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三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我县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 县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五原县文体广电局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盟市及旗(县、区)政府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考核查阅资料目录
附件:
盟市及旗(县、区)政府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考核查阅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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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名称 |
相关要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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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最新版软件正版化工作机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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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本年度批阅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文件 |
准备1套以上督查考核组带回1套批阅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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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本单位制定印发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软件的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督查制度、使用制度等) |
可以是单项制度文件,也可以是包括各项制度的综合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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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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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软件管理使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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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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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各单位现有软件授权资料(包括:已安装和未安装的软件) |
电子版的需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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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合同 |
如发现问题,带回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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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应该印发正式文件而未用红头、未盖章的文件一律按照无此文件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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