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7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驻县县有关单位:
现将《五原县2017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五原县2017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实绩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教育,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依据《巴彦淖尔市政府对旗县区政府2017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评估细则》(巴政教督委〔2017〕14号)和《五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2017)责任书》、《关于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五党办发〔2011〕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五原县2017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隆兴昌镇、塔尔湖镇、套海镇、新公中镇、胜丰镇、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复兴镇、和胜乡、丰裕办事处、教育局、财政局、编制办、人社局、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住建局、文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就业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见附件
(二)考核分值:县直有关部门暂定为20分,乡镇暂定为10分,最终考核结果按照《五原县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中确定的对各单位教育工作考核分值为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估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采取平时监控、不定期督查和年终集中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评估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政府办和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考核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采取听取乡镇、县直部门教育工作汇报,查看资料、抽查学校、召开座谈会、抽样核查、走访社区、从有关部门收集信息与数据、资料分析、汇总、与接受考核单位交换意见等形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确认
(一)由考核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确认后,报组织部干部二科,做为县委、政府对科级单位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通报考核情况。
(三)反馈评估结果。
附件:五原县2017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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