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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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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纪委监委是我县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原县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具体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原县纪委、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依照宪法、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部署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6、负责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县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13个科室和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到五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我委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3.79万元,比预算减少135.2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办案等公务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支出1,395.0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3.9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办案等公务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03.7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403.7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5.19万元,增长4.87%;支出总计增加51.48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0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3.7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06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3.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403.7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5.19万元,增长4.87%;支出增加51.48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0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07万元、津贴补贴365.27万元、奖金19.61万元、伙食补助费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6.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5万元、医疗费6.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23万元以及退休费19.02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公用经费48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01万元、印刷费2.46万元、咨询费0.8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10.99万元、差旅费72.34万元、维修(护)费201.68万元、培训费2.23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专用材料费7万元、劳务费7.77万元、委托业务费35.45万元、工会经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其他交通费9.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0.49万元,较上年减少65.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执法车辆购置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的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2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8.9%。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事务办案其他交通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按照新规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占73.4%;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26.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7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用于执纪执勤车辆的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执纪执勤车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2万元,接待92批次,共接待710人次。主要用于纪检监察部门相关纪检监察事务对接。较上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新规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安排项目绩效。下表为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39万元,比2019年减少65.86万元,降低11.99%。主要原因是:上年购买执纪车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9万元,比2019年减少54.71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执纪执勤车辆;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68万元,比2019年增加7.7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谈话室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红茹    联系电话:0478-5581220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执行会计制度

    单位预算级次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

    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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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6:35

    信息来源: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五原县纪委监委是我县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原县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具体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原县纪委、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依照宪法、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部署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6、负责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县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13个科室和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到五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我委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3.79万元,比预算减少135.2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办案等公务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支出1,395.0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3.9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办案等公务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03.7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403.7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5.19万元,增长4.87%;支出总计增加51.48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0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3.7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06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3.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403.7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5.19万元,增长4.87%;支出增加51.48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0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07万元、津贴补贴365.27万元、奖金19.61万元、伙食补助费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6.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5万元、医疗费6.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23万元以及退休费19.02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缴费;二是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公用经费48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01万元、印刷费2.46万元、咨询费0.8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10.99万元、差旅费72.34万元、维修(护)费201.68万元、培训费2.23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专用材料费7万元、劳务费7.77万元、委托业务费35.45万元、工会经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其他交通费9.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0.49万元,较上年减少65.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执法车辆购置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的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2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8.9%。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事务办案其他交通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按照新规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占73.4%;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26.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7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用于执纪执勤车辆的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执纪执勤车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2万元,接待92批次,共接待710人次。主要用于纪检监察部门相关纪检监察事务对接。较上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新规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安排项目绩效。下表为空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39万元,比2019年减少65.86万元,降低11.99%。主要原因是:上年购买执纪车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9万元,比2019年减少54.71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执纪执勤车辆;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68万元,比2019年增加7.7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谈话室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红茹    联系电话:0478-5581220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执行会计制度

    单位预算级次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

    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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