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2021年10月8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县价格调控目标,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制定、调整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5、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参与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参与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和实施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参与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参与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及能源发展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管理交通、能源和重大铁路、民航等基本设施项目建设。
15、承担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推进盟市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16、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研究拟订全县粮油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负责军粮供应工作;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
17、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备案范围。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其中:委本级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五原县价格认证中心是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不单独核算)。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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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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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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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价格认证中心 |
事业单位 |
财务不单独核算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282.37万元,预算支出282.37万元。决算本年收入4177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08.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26.12万元,增长14635.45%;其他收入16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3.2万元,增长100%。决算本年支出总计3053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0384.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102.09万元,增长10660.5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项目方案可研编制、评审等费用392.8万元;二是增资及补发2017年带薪休假补贴46.82万元;三是富隆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407.45万元;四是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30.89万元;五是包银铁路征拆支出28274.81万元;六是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费57万元;七是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费3万元;八是粮食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费490万元;九是新冠疫情防控及物资储备支出271万元;十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支出127.56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发改委负担的粮食挂账资金利息支出163.2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2,26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1,771.6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1.3万元;支出总计42,262.9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724.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9,266.2万元,增长1,310.3%;支出总计增加39,266.2万元,增长1,310.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项目方案可研编制、评审等费用392.8万元;二是增资及补发2017年带薪休假补贴46.82万元;三是富隆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407.45万元;四是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30.89万元;五是包银铁路征拆支出28274.81万元;六是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费57万元;七是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费3万元;八是粮食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费490万元;九是新冠疫情防控及物资储备支出271万元;十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支出127.56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77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08.49万元,占99.6%;其他收入163.2万元,占0.4%。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0,53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68万元,占1.2%;项目支出30,174.41万元,占98.8%;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087.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9.18万元;支出总计42,087.6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703.2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9,233.02万元,增长1,374.4%;支出增加39,233.02万元,增长1,374.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项目方案可研编制、评审等费用392.8万元;二是增资及补发2017年带薪休假补贴46.82万元;三是富隆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407.45万元;四是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30.89万元;五是包银铁路征拆支出28274.81万元;六是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费57万元;七是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费3万元;八是粮食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费490万元;九是新冠疫情防控及物资储备支出271万元;十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支出127.56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1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9万元,占21%;项目支出1,351万元,占79%。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23万元、津贴补贴66.23万元、奖金4.01万元、绩效工资21.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17万元、退休费13.54万元、生活补助45.73万元,较上年减少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有8人调出,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6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3.27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0.43万元万元、差旅费7.23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6.46万元、专用材料费3.94万元、劳务费3.63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6万元,较上年减少6.9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应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车改革后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支出,车均运维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4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46万元,接待80批次,共接待65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调研等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2020年度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下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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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为空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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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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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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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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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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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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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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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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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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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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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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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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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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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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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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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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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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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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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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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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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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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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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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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门2020年度未安排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2020年度未安排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5万元,比2019年减少6.91万元,降低1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58万元,比2019年减少24.92万元,降低-10.9%,主要原因是:新文件调整了采购额度,有些项目金额达不到政府采购规定的标准;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5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新文件调整了采购额度,有些项目金额达不到政府采购规定的标准;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未采购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车辆已经出售,未做账务处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美霞 联系电话:0478-5228902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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