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主要职能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是五原县政府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林草局把林业行政主管工作重点转变到职能: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是五原县政府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健全法制、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上来,要加强林业生态行政执法,森林资源及林业资金的管理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自治区、盟、县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五原县的贯彻实施,并负责监督。
(2)根据国家及上级的林业生产长远规划,负责在五原县具体规划和实施。
(3)就五原县林业生产的宏观调控及县内有关林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当好政府参谋。
(4)根据国家经济的年度计划,做好全县林业生产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搞好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组织安排县内各部门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种类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工作。
(6)负责林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对林地、林权,限额采伐,凭证采伐运输等实施监督与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计划、分配,管理好有关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等工作。
(8)负责组织安排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及工人技术等培训的实施工作,做好林业宣传报道工作,
(9)负责下属各单位的工作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协调工作。
(10)负责完成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政府所属机关单位,负责全县植树造林的管理工作,设三个股室:办公室、林政股、业务股。下设六个站办:林工站、森防站、经济林工作站、种苗站、森林公安、防沙林场。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职工人数7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2人。
(二)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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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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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林草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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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原县林业工作站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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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原县经济林工作站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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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原县种苗站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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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原县森林公安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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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原县防沙林场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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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147.98万元,支出147.98万元;决算收入总计13843.74万元,支出总计13843.74万元,决算与年初相比,收入增加13695.76万元,支出增加13695.76万元,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2、零星绿化工程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3843.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724.1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9.61万元;支出总计13843.7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9.2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77.78万元,增长12.86%;支出总计增加1577.78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2、零星绿化工程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3,72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24.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3,46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3万元,占1.4%;项目支出13,280.55万元,占98.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843.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9.61万元;支出总计13,843.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9.2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77.78万元,增长12.86%;支出增加1577.78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2、零星绿化工程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46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3万元,占1.4%;项目支出13,280.55万元,占98.6%。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65万元,基本工资58.09万元、津贴补贴46.31万元、奖金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等其他43.34万元,,较上年增加18.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7万元、水费0.14万元、旅差费0.07万元、 工会经费等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费用降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二是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推进我局和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
2、绩效评价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开展我局公用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的政策评价,及时反映部门履职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政策绩效。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万元,比2019年减少0.18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费用降低造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比2019年减少16.18万元,降低92.88%,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审批标准变化造成;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4万元,比2019年减少3902.13万元,降低91.54%,主要原因是:一是政府采购审批标准变化;二是中标工程减少造成;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6万元,比2019年减少28万元,降低28.69%,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用于绿化浇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秀梅 联系电话:0478-7828218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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