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政法委全称是中国共产党五原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员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自治 区党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县委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县政法工作,推进平安五原、法治五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祖国北部边疆安宁,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五原县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有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10.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全县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五原县政法委设立5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内外的工作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组织政法及机关的重大活动;负责机关办公、电文、目标管理、财务、会务、保密、档案、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法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督办领导批示的重大事项。
2.综治督导室:调查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农场、社区服务中心、丰裕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
3.维稳督导室:配合县委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全县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的政策研究,分析研判全县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涉及政法安全的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
4.执法督查和法治室: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贯彻的路线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指导推动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
5.政治队伍建设指导室:配合县委组织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调县委分管政法工作,了解掌握县委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推动全县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现有行政编制数10名,事业编制数8名,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6人,定额人员2人。2019年事业在职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单位设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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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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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政法委部门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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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政法委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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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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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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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司法救助金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吕中 15648860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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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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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10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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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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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1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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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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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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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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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解决了受到侵害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目标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 目标3: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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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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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民事判决预计案件数量 |
12 |
≤5件 |
≤1 |
8 |
审核没通过及未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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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指标1:审核完成率 |
10 |
98% |
96%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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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指标 |
指标2:受理案件发放率 |
10 |
96% |
95%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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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0 |
12月底 |
12月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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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本指标 |
受理案件预计补助金额 |
8 |
2万-5万 |
≤2万元 |
6 |
审核没通过及未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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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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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了受到侵害当理人的实际困难 |
10 |
获得有效补偿 |
已受到补偿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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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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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10 |
不断增强 |
逐渐增强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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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化解社会矛盾 |
10 |
有效改善 |
不断改善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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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10 |
91% |
86%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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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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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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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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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平安建设、维稳涉法涉诉信访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张贵生 15648860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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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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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15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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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24 |
24 |
10 |
100% |
10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 |
2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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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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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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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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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加快平安五原法治五原建设。 目标2:为全县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3:加强平安创建精品示范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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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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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次数 |
4 |
不少于5次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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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加强平安乡镇示范点建设数量 |
4 |
2个 |
2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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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3:平安建设宣传内容面积 |
4 |
不少于800平方米 |
已完成预期指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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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4:印平安建设宣传手册 |
4 |
不少于5000册 |
≥5000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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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5:参与培训人数 |
4 |
不少于20人 |
完成2人次 |
2 |
由于疫情波动不宜外出培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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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宣传开展率 |
4 |
100% |
9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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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宣传完成率 |
4 |
100% |
98%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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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3:宣传覆盖率 |
4 |
95% |
94%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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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4:足额发放率 |
4 |
98% |
9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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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 |
12月底 |
12月底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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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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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1:人员培训费用 |
4 |
≤2千元/人 |
完成预期指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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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2:平安建设宣传成本 |
4 |
≤15万元 |
完成预期指标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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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宣传活动成本 |
4 |
≤2万元 |
完成预期指标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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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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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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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群众的平安法治意识 |
8 |
不断提高 |
正在提高 |
5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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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平安法治素养 |
8 |
不断增强 |
逐渐增强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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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群众安全感 |
7 |
显著加强 |
逐渐加强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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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刑事案件明显下降 |
7 |
有效改善 |
逐渐改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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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3% |
90%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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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
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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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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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精神病人监护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张贵生 15648860883 | |||||||||||||||||||||||
|
主管部门 |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五原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15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15 |
10 |
100% |
10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1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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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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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1:加强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 目标2: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得到规范化管理和治疗 目标3: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推进平安五原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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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对全县精神病监护人数 |
12 |
≤62人 |
≤47 |
10 |
审核没通过及未上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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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1:审核完成率 |
6 |
98% |
95% |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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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指标2:上报完成率 |
6 |
98% |
95% |
5 |
|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0 |
12月底 |
12月底 |
10 |
| ||||||||||||||||||
|
|
|
|
指标1:本年度奖励标准 |
8 |
2400元/人 |
2400元/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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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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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指标2:总成本 |
8 |
≤15万元 |
≤12万元 |
6 |
审核没通过及未上报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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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
10 |
不断完善 |
正在完善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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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标2:减少负面情绪提升幸福感 |
10 |
不断增强 |
逐渐增强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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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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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平安五原建设 |
10 |
不断加强 |
逐渐加强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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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5 |
90% |
85%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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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2:受益人群满意度 |
5 |
92% |
9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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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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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例1:精神病人监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开展绩效监控项目资金15万元,截止12月底财政11.28万元,剩余3.72万元。
(二)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为五原县精神障碍患者录入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档案,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加强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规范化管理和治疗。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安排落实、
总投入等情况;精神病人监护资金15万元,全部为预算资金。
(三) 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对各乡镇上报的2019年有奖监护协议的患者,陆续进行补助金发放资格审查,共审查通过47人,同时签订2020年度有奖监护协议,共发放金额11.28万元。
(四)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精神病人监护资金采取申请批复支付形式,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2020年项目资金1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底精神病人监护资金已使用11.28万元,结余3.72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项目资金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对8个乡镇审查通过47人,签订2020年度有奖监护协议,共发放金额11.28万元。完成指标情况:一是加强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二是加强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减少负面情绪,整体提升生活的幸福感;三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推进平安五原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继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统筹安排经费开支,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大部分单位财务报账员不是财务专职人员也非财务专业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不专业,对财务要求的报表及报告的制作存在操作难度。
简述参考格式:以“精神病人监护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8万元,比2019年减少35.95万元,降低27.7%。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公开时,项目支出的30万元也包含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里,还有2019年是扫黑除恶宣传高潮时期,扫黑除恶宣传经费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9万元,比2019年增加0.1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洁 联系电话:0478-5211765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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