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2021年县配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9个行政区划乡镇卫生院和104个行政村的村卫生室(117个行政村,其中13所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未设村卫生室),按照健康扶贫专项行动要求的功能定位、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及药物管理标准,还需增加部分医疗设备。经卫健委主任会研究决定:将2021年县级财政拨付的50万元用于个别乡镇卫生院购买彩超设备。
二、项目名称
卫健委健康扶贫项目。
三、项目类别
达标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四、实施地点
塔尔湖镇乃日卫生院、胜丰镇中心卫生院、复兴镇卫生院。
五、责任单位
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资金来源
(一)五原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2021]257号)文件和《2021年县级配套资金需求表》。
(二)资金用于塔尔湖镇乃日卫生院、胜丰镇中心卫生院、复兴镇卫生院购买彩超。
七、建设任务及规模
购置彩超3台用于塔尔湖镇乃日卫生院、胜丰镇中心卫生院、复兴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以上设备的名称详见附件。
八、时间进度
2021年7月前完成8镇1乡的卫生院及104个村卫生室的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九、带贫减贫机制和绩效目标
塔尔湖镇乃日卫生院、胜丰镇中心卫生院、复兴镇卫生院的彩超,不能满足当地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购置的新设备将取代旧设备,实现我县医疗服务全覆盖。
十、风险防控
(一)扶贫资金使用严格履行方案报批,卫健委、乡镇卫生院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二)卫健委加强医疗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管,保障老百姓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十一、组织领导
卫健委成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机构组织如下:
组 长: 张永利 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 张元杰 卫健委副主任
张俊良 卫健委副主任
张志茹 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 王 春 卫健委医政药政股股长
马文清 卫健委医政药政股副股长
郭欣瑞 卫健委医政药政股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健康扶贫项目统筹安排,不定期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8月前完成健康扶贫的各项任务,为全县健康扶贫工作提供保证。
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