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网络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的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调查,组织专门人员在食品市场清查、风险大排查和建立信息监管档案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掌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及经营者的数量、分布、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截止2017年10月底,我县网络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45户,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2户、美团和饿了么。在美团第三方平台上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308户,在饿了么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141户。
二是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核对经营者主体资格,重点检查辖区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审查,线上逐个查看辖区食品经营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第三方平台上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凭证。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审查,同时审查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或存储场所,加工操作场所或者储存场所的场地环境、卫生状况、结构布局、设备设施、送餐时间、送餐工具、送餐方式、送餐品种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对449户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厨房照、餐厅照、店铺门牌照等实时上传到监管平台。
三是强化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线下检查力度,做好对网络食品经营者宣传教育、行政约谈、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督检查。 2017年9月4日对121名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其树立规则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工作,对美团、饿了么及12名外卖送餐员代表进行集体约谈,在这次约谈会上首先向被约谈方通报了约谈缘由,目的等事项,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通报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送餐服务存在的问题,由监管部门针对他们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具体要求。特别是对网络平台上销售的“自制食品”、“秘方食品”、“特色自制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四是帮助网络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各项制度,切实提升网络食品销售的问题发现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为保障网络食品安全提供基本保证。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