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执政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高度关心群众疾苦,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将狠抓食品安全不放松,重点抓好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经营环节、校园安全等方面工作,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提高处置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五原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开展重点领域排查和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泛排查、集中治理,全面查找和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监管,严防严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治理行动覆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以及进出口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方面,严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及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对白酒、食用植物油、熟食肉制品、米粉和豆制品小作坊进行治理。在食品流通方面。严查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加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市场、农村市场和食杂店以及网络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重点排查,督促完善食品销售可溯源制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在餐饮消费方面。以开学、节庆期间和旅游高峰等为重点时段,以农村地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加强排查,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在进出口食品方面。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建全质量档案,防范和打击食品进出口假冒和逃漏检、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五原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五原县,根据巴彦淖尔市政府印发的《食品药品安全巴彦淖尔建设实施方案》(巴政办字〔2015〕115号),我局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五原建设实施方案,全面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肉、禽、奶、蛋、蔬菜、水果等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的频次和数量。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格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强化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禁止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到2016年底,我县要至少建成1个食品加工园区。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督促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实施电子监控。强化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牧区5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经营。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MP,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GMP认证跟踪检查达到100%,对每个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达到每年2次以上。鼓励建立标准化中蒙药材基地。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SP,强化GSP认证及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医疗机构制剂室质量管理规范化,实现医疗机构制剂日常监管全覆盖。建立化妆品风险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对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效监管,防止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审评审批、生产经营监督等管理体系,提高技术审评、体系考核、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支撑力量和专业化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规范。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等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首负责任,使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市场进一步规范。
三、落实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坚持齐抓共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构建监管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完善激励机制、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综合治理,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理顺风险预警及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制度机制创新。严格行政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口。规范日常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强化工作指导,对风险程度高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办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确保生产源头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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