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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6:11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6-0246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12-01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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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建沣农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在不断巩固提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还要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并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1〕735号)和《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1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结合我县耕地地力保护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我县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依据。2021年我县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原计税耕地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补贴工作中存在的因土地流转、征用等原因引起的各种争议及其它新情况,应本着“解决问题、方便领取、属地负责”的原则,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要求,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水产养殖耕地、林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列入2021年退耕范围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补贴方式。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足额直达农民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实现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10号)文件要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继续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补贴金额。上级拨付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07.1万元,其中5807.1万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其余3400万元统一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

    (四)补贴步骤。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场站要将计税面积(不得突破2020年上报面积)、享受补贴村组数、享受补贴人口数、享受补贴户数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至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股。各乡镇、场站要认真逐户详细核实享受补贴农户情况:户主姓名、身份证或户口本号、补贴面积、电话号码等,更新数据要及时、准确,使两网数据准确对接,并将补贴清册(即导出数据)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各村组公示照片电子版上报县农科局。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举报电话 0478-7960954

    五原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0478-5235020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和拨付,根据实际适当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农科局负责技术支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做好补贴项目管理,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确保补贴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要健全补贴资金财务公开与基础档案管理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种粮农户的补贴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一致,建立每个农户补贴情况由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派专人公示到村、组,并拍照存档备查的补贴公示制度,扎实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二)对照方案实施。县财政、农科局要根据《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依据、方式、范围、补贴流程等要求做好实施。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卡通”,严禁使用现金兑付补贴资金;应发放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农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财政局、农科局要及时督促,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展情况。适时对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将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县财政、农科局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农牧局。

    (五)开展宣传培训。县财政局要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制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全县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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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2-0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6:11

    信息来源:五原政府办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建沣农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在不断巩固提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还要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并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1〕735号)和《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1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结合我县耕地地力保护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我县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依据。2021年我县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原计税耕地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补贴工作中存在的因土地流转、征用等原因引起的各种争议及其它新情况,应本着“解决问题、方便领取、属地负责”的原则,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要求,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水产养殖耕地、林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列入2021年退耕范围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补贴方式。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足额直达农民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实现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10号)文件要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继续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补贴金额。上级拨付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07.1万元,其中5807.1万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其余3400万元统一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

    (四)补贴步骤。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场站要将计税面积(不得突破2020年上报面积)、享受补贴村组数、享受补贴人口数、享受补贴户数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至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股。各乡镇、场站要认真逐户详细核实享受补贴农户情况:户主姓名、身份证或户口本号、补贴面积、电话号码等,更新数据要及时、准确,使两网数据准确对接,并将补贴清册(即导出数据)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各村组公示照片电子版上报县农科局。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举报电话 0478-7960954

    五原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0478-5235020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和拨付,根据实际适当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农科局负责技术支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做好补贴项目管理,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确保补贴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要健全补贴资金财务公开与基础档案管理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种粮农户的补贴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一致,建立每个农户补贴情况由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派专人公示到村、组,并拍照存档备查的补贴公示制度,扎实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二)对照方案实施。县财政、农科局要根据《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依据、方式、范围、补贴流程等要求做好实施。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卡通”,严禁使用现金兑付补贴资金;应发放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农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财政局、农科局要及时督促,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展情况。适时对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将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县财政、农科局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农牧局。

    (五)开展宣传培训。县财政局要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制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全县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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