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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8 16:34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2026-003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18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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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提升税收共治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巴政办发〔2014〕159号)《巴彦淖尔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巴政办字〔2016〕3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税收征管中的推动作用,主动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依法治税,逐步建立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社会综合治税良好局面,促进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五原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建立综合治税有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制定综合治税奖惩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      长:李晓东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靖  政府办副主任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袁  伟  税务局局长 

    成      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务局。

    主      任: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袁  伟  税务局局长

    副  主  任:赵志勇  信息中心主任

    工 作 人员:王  梅  财政局调法税政股股长

    李翠玲  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王杏敏  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联络税务与其他综合治税部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有关协议,确保综合治税措施落实到位。

    2.负责管理运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收集、汇总、上传涉税信息,督导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

    3.负责起草综合治税各项工作制度及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落实措施及相关奖惩办法,并组织落实各项制度、办法、措施。

    4.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或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有关综合治税工作办法、工作措施、软件应用等培训工作。

    5.负责日常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二)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

    县级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将下列部门纳入社会综合治税的成员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残疾人联合会、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隆兴昌镇、套海镇、新公中镇、银定图镇、天吉泰镇、塔尔湖镇、复兴镇、胜丰镇、和胜乡、丰裕办事处、荣丰办事处;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供电分局、税务局、邮政局、义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腾洁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西环社区、力华园社区、富源社区、祥和社区、新华社区、旧城社区、北环社区、新原社区、兴隆社区、中山社区、东环社区、金桥社区。

    (三)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职责

    1.综合治税工作各成员部门应按照审定的内容、时限、方式如实报送相关信息。

    2.定期参加联席会议,确定日常联络员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3.成员单位传递信息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

    4.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确需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部门提出工作需求,经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按照审定的内容、时限、方式如实报送。

    四、总体目标及规划

    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巩固扩大综合治税成效,提高征管质量;完善第三方数据共享机制,针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纳税风险分析;聚焦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五、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一)成立五原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

        成立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综合治税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

    (二)建立五原县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及日常联络制度

      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召开第一期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能、确定日常联络员,讨论综合治税相关制度,签订相关保密协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三)搭建县级数据传输网络

      时间: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在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统一规划指导下,各相关部门搭建县级数据传输网络,保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高效。

    (四)收集第三方涉税数据,形成涉税数据库

      时间:2019年5月1日至9月30日

    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按照给定模板,将相关涉税信息及时报送到综合治税平台,已实现与财税部门联网的可以采取网上报送;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子邮件和移动储存工具报送。对于保密程度较高的信息必须由报送单位亲自送达。初次信息采集要求保证近三年历史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五)实现综合治税县级数据全覆盖

       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通过县级数据库,掌握县各行业、各税种、各规模、各属地纳税人基本信息,实现数据全覆盖。

    (六)对各成员单位全量数据进行集中上传,分析识别。

      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县综合治税管理部门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对各单位传送的涉税信息汇总、上传,由市综合治税管理部门集中将涉税信息审核、清洗、加工,将达标的数据添加到数据库中,执行风险管理及识别,有效利用涉税信息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管控。

    (七)总结通报

       时间:2019年12月

      年末,县综合治税管理部门将召开本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总结会,对全年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评出先进单位,对成绩突出单位予以表彰,对评出的后进单位,要通报批评。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推动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政府部门应加强调度督导,将综合治税纳入工作计划,定期通报沟通情况,创新保障措施;充实综合治税专职机构力量,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互通有无,加强协作配合。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发挥牵头作用,搞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税务部门应发挥征管主体作用,带头对各项综合治税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力量依法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各涉税部门及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应认真落实协税护税责任,按时保质提供涉税信息,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要及时有效干预,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完善制度,加强督导考核。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对各涉税部门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综合治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台账,按季度统计一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对综合治税工作措施有力、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负责导致工作进展不利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创新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综合治税工作既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税务系统及相关涉税部门应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综合治税工作的目的及意义,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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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2026-003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五原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7-18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8 16:34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提升税收共治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巴政办发〔2014〕159号)《巴彦淖尔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巴政办字〔2016〕3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税收征管中的推动作用,主动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依法治税,逐步建立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社会综合治税良好局面,促进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五原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建立综合治税有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制定综合治税奖惩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      长:李晓东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靖  政府办副主任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袁  伟  税务局局长 

    成      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务局。

    主      任: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袁  伟  税务局局长

    副  主  任:赵志勇  信息中心主任

    工 作 人员:王  梅  财政局调法税政股股长

    李翠玲  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王杏敏  税务局风险管理股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联络税务与其他综合治税部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有关协议,确保综合治税措施落实到位。

    2.负责管理运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收集、汇总、上传涉税信息,督导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

    3.负责起草综合治税各项工作制度及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落实措施及相关奖惩办法,并组织落实各项制度、办法、措施。

    4.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或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有关综合治税工作办法、工作措施、软件应用等培训工作。

    5.负责日常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二)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

    县级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将下列部门纳入社会综合治税的成员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残疾人联合会、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隆兴昌镇、套海镇、新公中镇、银定图镇、天吉泰镇、塔尔湖镇、复兴镇、胜丰镇、和胜乡、丰裕办事处、荣丰办事处;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供电分局、税务局、邮政局、义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腾洁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西环社区、力华园社区、富源社区、祥和社区、新华社区、旧城社区、北环社区、新原社区、兴隆社区、中山社区、东环社区、金桥社区。

    (三)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职责

    1.综合治税工作各成员部门应按照审定的内容、时限、方式如实报送相关信息。

    2.定期参加联席会议,确定日常联络员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3.成员单位传递信息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

    4.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确需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部门提出工作需求,经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按照审定的内容、时限、方式如实报送。

    四、总体目标及规划

    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巩固扩大综合治税成效,提高征管质量;完善第三方数据共享机制,针对涉税信息异常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纳税风险分析;聚焦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五、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一)成立五原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

        成立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综合治税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

    (二)建立五原县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及日常联络制度

      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召开第一期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能、确定日常联络员,讨论综合治税相关制度,签订相关保密协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三)搭建县级数据传输网络

      时间: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在五原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统一规划指导下,各相关部门搭建县级数据传输网络,保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高效。

    (四)收集第三方涉税数据,形成涉税数据库

      时间:2019年5月1日至9月30日

    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按照给定模板,将相关涉税信息及时报送到综合治税平台,已实现与财税部门联网的可以采取网上报送;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子邮件和移动储存工具报送。对于保密程度较高的信息必须由报送单位亲自送达。初次信息采集要求保证近三年历史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五)实现综合治税县级数据全覆盖

       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通过县级数据库,掌握县各行业、各税种、各规模、各属地纳税人基本信息,实现数据全覆盖。

    (六)对各成员单位全量数据进行集中上传,分析识别。

      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县综合治税管理部门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对各单位传送的涉税信息汇总、上传,由市综合治税管理部门集中将涉税信息审核、清洗、加工,将达标的数据添加到数据库中,执行风险管理及识别,有效利用涉税信息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管控。

    (七)总结通报

       时间:2019年12月

      年末,县综合治税管理部门将召开本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总结会,对全年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评出先进单位,对成绩突出单位予以表彰,对评出的后进单位,要通报批评。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推动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政府部门应加强调度督导,将综合治税纳入工作计划,定期通报沟通情况,创新保障措施;充实综合治税专职机构力量,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互通有无,加强协作配合。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发挥牵头作用,搞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税务部门应发挥征管主体作用,带头对各项综合治税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力量依法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各涉税部门及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应认真落实协税护税责任,按时保质提供涉税信息,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要及时有效干预,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完善制度,加强督导考核。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对各涉税部门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综合治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台账,按季度统计一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对综合治税工作措施有力、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负责导致工作进展不利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创新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综合治税工作既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税务系统及相关涉税部门应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综合治税工作的目的及意义,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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