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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18:00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2026-003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6-21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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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

    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实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程,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土壤地力、推动种养结合、实现农牧良性循环为总要求,以解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问题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为动力,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有效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在全县形成生态养殖和农牧结合互惠互利相互促进的良性状势,全面提升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整县推进

    统筹考虑我县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民增收等要素,积极作为、协同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以规模养殖场(户)和合作社为重点,突出肉羊、奶牛、生猪三大畜种和家禽、肉牛,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统筹全县种养殖业布局,制定种养殖循环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区域内畜禽粪污治理。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县、乡镇和养殖场联动,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第三方有机肥生产厂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农牧循环发展制度,实现变废为宝、节约资源。

    (三)制度保障,政策激励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既要形成支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又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损害严惩、责任追究,逐步实现市场化、法制化、制度化。

    (四)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坚持鼓励项目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农牧循环发展模式和机制。

    (五)因场制宜,分类利用

    根据养殖场不同规模、不同畜种,粪污产量和粪污性质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搞“一刀切”,做到可持续运行。根据粪污消纳用地的作物和土壤结构,推广便捷高效的粪肥利用技术和装备,科学还田利用。

    三、实施目标

    通过在养殖场建设发酵场、发酵池、清粪通道、粪便干化池、粪污存储池、PE防渗膜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干湿分离系统、清粪车、液态肥车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解决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瓶颈问题,打通粪污肥料和资源化利用的通道,2019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提高畜禽养殖户粪污利用水平,最终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成资源节约、环境良好的生态畜牧业,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利用模式

    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特征、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选择推广不同利用模式:

    (一)“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或大型规模养殖场,利用企业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

    (二)“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

    (三)“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四)“新技术设备”模式。利用“纳米膜发酵”、“罐式发酵”、“复合酵素”等新技术对粪污的处理模式。

    (五)“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模式。一是采取公司社会化服务和合作社合作模式;二是计划在塔尔湖、新公中等乡镇依托村两委与合作社采取合作互助模式以生粪换熟粪等多种形式合作。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政府补贴的方式运营。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畜禽规模养殖环评。老旧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以保护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和规范环评内容,对畜禽规模养殖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依托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以大型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依据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以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同时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乡镇、办事处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三)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精准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行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通过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以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施用有机肥,促进种植业质量效益提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四)确定主推技术模式。根据我县现阶段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一是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从源头上控制养殖粪污产生量。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五)强化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办事处和建设单位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备案。在工作推进中,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构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技术路线。按照农科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和典型技术模式,集成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指导规模养殖场选择科学合理的粪污处理方式。农科局要全面摸清区域内畜禽养殖状况,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整县推进要求,统筹考虑猪、牛与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散养户,肥料化利用与能源化利用,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在此基础上,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针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的主推模式,逐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细化工艺技术并加以推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 强化宣传总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结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宣传形成的主推模式,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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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2026-003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五原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6-21
    公文时效 有效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18:00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2019年五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

    推进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实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程,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土壤地力、推动种养结合、实现农牧良性循环为总要求,以解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问题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为动力,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有效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在全县形成生态养殖和农牧结合互惠互利相互促进的良性状势,全面提升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整县推进

    统筹考虑我县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民增收等要素,积极作为、协同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以规模养殖场(户)和合作社为重点,突出肉羊、奶牛、生猪三大畜种和家禽、肉牛,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统筹全县种养殖业布局,制定种养殖循环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区域内畜禽粪污治理。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县、乡镇和养殖场联动,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第三方有机肥生产厂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农牧循环发展制度,实现变废为宝、节约资源。

    (三)制度保障,政策激励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既要形成支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又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损害严惩、责任追究,逐步实现市场化、法制化、制度化。

    (四)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坚持鼓励项目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农牧循环发展模式和机制。

    (五)因场制宜,分类利用

    根据养殖场不同规模、不同畜种,粪污产量和粪污性质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搞“一刀切”,做到可持续运行。根据粪污消纳用地的作物和土壤结构,推广便捷高效的粪肥利用技术和装备,科学还田利用。

    三、实施目标

    通过在养殖场建设发酵场、发酵池、清粪通道、粪便干化池、粪污存储池、PE防渗膜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干湿分离系统、清粪车、液态肥车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解决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瓶颈问题,打通粪污肥料和资源化利用的通道,2019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提高畜禽养殖户粪污利用水平,最终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成资源节约、环境良好的生态畜牧业,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利用模式

    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特征、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选择推广不同利用模式:

    (一)“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或大型规模养殖场,利用企业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

    (二)“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

    (三)“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四)“新技术设备”模式。利用“纳米膜发酵”、“罐式发酵”、“复合酵素”等新技术对粪污的处理模式。

    (五)“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模式。一是采取公司社会化服务和合作社合作模式;二是计划在塔尔湖、新公中等乡镇依托村两委与合作社采取合作互助模式以生粪换熟粪等多种形式合作。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政府补贴的方式运营。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畜禽规模养殖环评。老旧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以保护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明确和规范环评内容,对畜禽规模养殖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依托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以大型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依据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以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同时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乡镇、办事处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三)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精准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行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通过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以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施用有机肥,促进种植业质量效益提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四)确定主推技术模式。根据我县现阶段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一是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从源头上控制养殖粪污产生量。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五)强化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办事处和建设单位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备案。在工作推进中,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构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技术路线。按照农科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和典型技术模式,集成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指导规模养殖场选择科学合理的粪污处理方式。农科局要全面摸清区域内畜禽养殖状况,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整县推进要求,统筹考虑猪、牛与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散养户,肥料化利用与能源化利用,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在此基础上,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针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的主推模式,逐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细化工艺技术并加以推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 强化宣传总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结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宣传形成的主推模式,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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