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五原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五原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的规定,对2018年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塔尔湖镇人民政府、新公中镇人民政府、隆兴昌镇人民政府、天吉泰镇人民政府在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责任明确,管理到位,较好地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银定图镇人民政府、套海镇人民政府、和胜乡人民政府、复兴镇人民政府、胜丰镇人民政府、丰裕办事处、防沙林场考核结果为合格。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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