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部分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
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变更的批复
各乡镇:
你们上报的“关于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报告”(见附件)已收悉,根据县发改局《关于五原县部分乡镇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审核意见》(五发改字﹝2018﹞169号),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隆兴昌镇人民政府、丰裕办事处、建丰农场将2016-2017年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剩余资金调整为后续产业资金。
二、同意天吉泰镇、新公中镇、套海镇、银定图镇、丰裕办事处、和胜乡、胜丰镇、塔尔湖镇,根据实际情况整改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上述8个镇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实施变更项目。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办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办理。
附件:1.关于隆兴昌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变更的报告(隆政发﹝2018﹞375号);
2.关于上报《隆兴昌镇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途变更实施方案》的请示(隆政发﹝2018﹞376号);
3.关于隆兴昌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的请示(隆政发﹝2018﹞377号);
4.丰裕办事处关于申请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产业的报告(五丰办发﹝2018﹞192号);
5.新公中镇关于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变更报告(新政发﹝2018﹞293号);
6.胜丰镇关于变更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基建资金实施项目的请示(胜政发﹝2018﹞318号);
7.关于申请变更五原县套海镇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请示(五巴镇政发﹝2018﹞249号);
8.关于申请变更五原县和胜乡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请示(和政发﹝2018﹞192号);
9.关于变更银定图镇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五银政发﹝2018﹞226号);
10.关于2018-2019年天吉泰镇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变更的报告(天镇政发﹝2018﹞273号);
11.关于申请变更五原县塔尔湖镇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请示(塔政发﹝2018﹞308号);
12.关于建丰农场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变更的报告(建场发﹝2019﹞3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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