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首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运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8号)文件要求,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载超限源头管理,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载超限长效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核查,由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首批1户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五原县金益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五原县浩丰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李志栋 13904780948
经营许可证号:J2072000144401
营业执照号:911508215706308722
行业主管部门:运管所
主要货物种类:原煤洗选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治超工作职责,强化货运源头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彻底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