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使用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的批复
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
你中心《关于使用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的请示》(五农综发〔2018〕4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盘活2016年及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75万元。
二、你中心要本着“项目资金重点保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原则,将资金用于以下几项内容:
(一)先期项目竣工维修:包括如渠道衬砌、建筑物维修、排水沟清淤、防护林补植等。
(二)已建项目扩建:主要是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增加新的建设内容。
(三)新建项目:主要是县域内未配套的农田立项新建或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
(四)改建项目:主要是葵博园草坪清理、深松深翻,激光平地、边渠开挖衬砌、道路整修、葵博园标志的设立等。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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