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银定图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
调整的批复
银定图镇人民政府、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银定图镇上报的《关于银定图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请示》(五银政发〔2018〕12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规划局《关于银定图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说明》(五规发〔2018〕130号)审查意见,同意银定图镇将《五原县银定图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镇区北侧污水处理厂用地调整至创业大道南、建设路东侧。
二、有关调整规划的具体事宜由银定图镇、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对调整后的用地情况予以督查反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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