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2017年度上级财政扶贫
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关于申请批复〈五原县2017年度上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五扶办发〔2018〕21号)已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办上报的《五原县2017年度上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你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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