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五原县城乡公交、五原至天吉泰机场公交运营相关事宜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五原县城乡公交、五原至天吉泰机场公交运营相关事宜的请示》(五交字〔2017〕204号)已收悉,鉴于五原县公交停运以来,城乡居民往返交通不便;巴彦淖尔机场自2012年航线开通以来,县内一直没有通往机场的班车,群众往返机场极不方便。为进一步给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原-天吉泰机场公交线路由巴运公司汽车南站采取公营公运方式经营。专线临时经营权授权如涉及政府对公交线路经营方面的改革或对飞机场公交专线运营线路重新进行调整规划,临时授权随时无条件、无偿收回。
二、原则同意五原-城南乡、五原-建丰农场两条城乡公交线路由五原县广通运输公司采取公营公运方式经营。线路临时经营权授权如涉及政府对公交线路经营方面的改革或运营线路重新进行调整规划,临时授权随时无条件、无偿收回。
三、原则同意五原-胜丰镇公交路线由五原县广运公交公司将现有2路公交车延伸至胜丰镇,采取公营公运方式经营。线路临时经营权授权如涉及政府对公交线路经营方面的改革或运营线路重新进行调整规划,临时授权随时无条件、无偿收回。
上述新开通的四条公交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及管理办法要求规定经营,不得随意停运、更换和安排其他车辆运营。
你局要按照拟定方案,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早日通车运营。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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