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17年玉米生产者
补贴核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2017年玉米生产者补贴核查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
五原县2017年玉米生产者补贴核查方案
根据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局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巴彦淖尔市粮食局 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市调查分队《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农牧业厅 统计局 粮食局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队关于进一步做好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财贸〔2017〕1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规范玉米生产者补贴核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目的
根据五原县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开展两轮核查。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发生。
二、核查方式
采取普查方式,对核查范围内乡镇、场站、村社的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公示情况进行实地入户调查。
三、核查内容
对全县各村民小组(场站)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保留影像资料。同时在村民小组内随机抽取三户农户,询问其是否知晓公示情况,并填写2017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核查表。第一轮核查结束后,开始对全县所有村民小组进行第二轮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保留影像资料。同时在村民小组内随机抽取三户农户,询问其是否知晓公示情况,并再次填写2017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核查表。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四、核查范围
对全县所有涉及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的村名小组进行核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
五、核查任务分配
由财政局、发改局、农牧业局、统计局、商务和粮食局、国家统计局五原调查队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村民小组进行核查。其中财政局负责核查塔尔湖镇、丰裕办事处;发改局负责核查胜丰镇、和胜乡(建丰农场);农牧业局负责核查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及县农场、种畜场等场站;统计局负责核查隆兴昌镇;商务局负责核查套海镇、复兴镇;国家统计局五原调查队负责核查新公中镇。各核查小组在核查工作结束后编写本组核查报告,9月20日前连同两轮核查照片、表格报送农牧业局。由农牧业局统一汇总后上报五原县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六、时间安排
9月9日至9月15日完成两轮进村入户核查工作。
9月20日完成核查数据的处理工作,由农牧业局汇总后上报五原县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核查组是本次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行之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核查各方面工作。对所负责辖区内的核查工作质量负责。
(二)精心组织。各核查组要本着对玉米种植者负责的态度,抽调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的领导干部进行核查。
(三)坚持原则。核查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实事求是原则、直接调查原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核查工作。
(四)严守纪律。核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