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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2 作者:李卫栋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6月2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6月24日-2022年0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鸿泽源农产品收购部年加工20000吨葫芦籽仁项目

    五原县鸿鼎市场

    五原县鸿泽源农产品收购部

    内蒙古中昱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生活办公区1200m2,生产厂房4800m2。项目年加工20000吨葫芦籽仁。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间热风炉烟气、去石、比重除杂粉尘。热风炉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热风炉共用1套),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去石工段设置4台旋风除尘器(每台去石机各配置1台),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比重除杂工段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mg/L)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清选机、振动筛、色选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器、基础减震,再经距离衰减,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葫芦籽皮、筛分去石杂质、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热风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葫芦籽皮集中收集后一部分作为热风炉燃料使用,其余外售至饲料生产公司。不合格产品(断裂的葫芦籽仁)集中收集后外售至饲料生产公司。筛分去石杂质、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热风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

    内蒙古新易嗑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瓜子建设项目

    五原县新公中镇刘成明圪旦

    内蒙古新易嗑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1座6666.67m2钢结构生产车间,内设2条生产线,1#生产线年产800吨多味瓜子、2#生产线年产200吨原味瓜子,总计年加工1000吨瓜子。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煮锅、烘池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燃烧废气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2)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委托镇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滚筒机、筛选机、包装机、风机以及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器、基础减震,再经距离衰减,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水煮工序产生的废辅料和煮锅底泥、筛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炉灰及除尘灰。生活垃圾、废辅料、煮锅底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用作水煮工序燃料,炉灰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委托镇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3

    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五原县套海镇

    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

    内蒙古九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门诊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设置门诊室(内科、外壳、妇科等)、CT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针灸室及病房,同时配套设置床位20张,建设食堂、锅炉房、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间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间产生的异味(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间产生的异味经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取消毒,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污水处理站水泵放置在地下,通过基础减震及墙体的隔声降噪,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有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泥、活性炭。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垃圾、废活性炭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每种危险废物存放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的容器储存,加上标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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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2

    信息来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6月2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6月24日-2022年0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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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鸿泽源农产品收购部年加工20000吨葫芦籽仁项目

    五原县鸿鼎市场

    五原县鸿泽源农产品收购部

    内蒙古中昱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生活办公区1200m2,生产厂房4800m2。项目年加工20000吨葫芦籽仁。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间热风炉烟气、去石、比重除杂粉尘。热风炉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热风炉共用1套),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去石工段设置4台旋风除尘器(每台去石机各配置1台),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比重除杂工段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mg/L)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清选机、振动筛、色选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器、基础减震,再经距离衰减,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葫芦籽皮、筛分去石杂质、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热风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葫芦籽皮集中收集后一部分作为热风炉燃料使用,其余外售至饲料生产公司。不合格产品(断裂的葫芦籽仁)集中收集后外售至饲料生产公司。筛分去石杂质、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热风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

    内蒙古新易嗑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瓜子建设项目

    五原县新公中镇刘成明圪旦

    内蒙古新易嗑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1座6666.67m2钢结构生产车间,内设2条生产线,1#生产线年产800吨多味瓜子、2#生产线年产200吨原味瓜子,总计年加工1000吨瓜子。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煮锅、烘池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燃烧废气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2)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委托镇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滚筒机、筛选机、包装机、风机以及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器、基础减震,再经距离衰减,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水煮工序产生的废辅料和煮锅底泥、筛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炉灰及除尘灰。生活垃圾、废辅料、煮锅底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用作水煮工序燃料,炉灰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委托镇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3

    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五原县套海镇

    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

    内蒙古九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门诊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设置门诊室(内科、外壳、妇科等)、CT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针灸室及病房,同时配套设置床位20张,建设食堂、锅炉房、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间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间产生的异味(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间产生的异味经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取消毒,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污水处理站水泵放置在地下,通过基础减震及墙体的隔声降噪,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有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泥、活性炭。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垃圾、废活性炭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每种危险废物存放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的容器储存,加上标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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