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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1 作者:李卫栋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6月17日-2022年0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宏胜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银定图宏胜村境内

    五原县水利局

    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对宏胜水库进行扩容加固,使水库防洪和分洪均达到设计标准,使其充分发挥防洪、滞洪、灌溉等效益。同时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库区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利用湿地自身的功能恢复库区湿地。

    (一)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填挖土石方使建设区域地表遭到破坏,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人工湿地开挖填土后裸露表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为了避免填土方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土方回填要分层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7%。必须将原坝表层20cm土松动、清除杂物等,填筑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土料含水量每层铺土厚度为25cm~30cm。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妥善解决开挖土方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

    (二)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水库蓄水将改变库区水域生境条件,将引起水生生物及鱼类资源种类和分布的变化。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负影响可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措施,以及加强施工管理得到减缓。

    (三)水土流失:随着工程的建设,必将给建设区及周边生态带来影响和危害,造成人为水土流失,导致地表抗侵蚀能力降低,引发和加速水土流失。

    1.弃渣场区措施

    渠沟整治工程产生的垃圾淤泥,同库区清理的底泥作种植填土,护坡填土以及还田处理,剩余拉至500m外的宏胜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对施工作业产生表土破坏的场地,施工结束对该区域进行翻耕措施,翻耕深度30cm,采取播撒狗牙根的种子等措施恢复植被。

    2.施工道路区措施

    施工前对施工道路进行铺砂压尘,铺砂厚度为10cm,工程量为1537m3。环湖水泥路所产生的弃土全部用于回填。

    3.表土剥离工程

    对水环境治理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在施工前,进行清基作业,将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植被恢复,表土剥离厚度30cm。施工道路采取扰动区翻耕措施,翻耕深度30cm。

    4.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对施工道路区、水环境治理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将全面进行植被恢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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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1

    信息来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0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6月17日-2022年0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宏胜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银定图宏胜村境内

    五原县水利局

    内蒙古凯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对宏胜水库进行扩容加固,使水库防洪和分洪均达到设计标准,使其充分发挥防洪、滞洪、灌溉等效益。同时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库区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利用湿地自身的功能恢复库区湿地。

    (一)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填挖土石方使建设区域地表遭到破坏,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人工湿地开挖填土后裸露表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为了避免填土方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土方回填要分层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7%。必须将原坝表层20cm土松动、清除杂物等,填筑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土料含水量每层铺土厚度为25cm~30cm。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妥善解决开挖土方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

    (二)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水库蓄水将改变库区水域生境条件,将引起水生生物及鱼类资源种类和分布的变化。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负影响可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措施,以及加强施工管理得到减缓。

    (三)水土流失:随着工程的建设,必将给建设区及周边生态带来影响和危害,造成人为水土流失,导致地表抗侵蚀能力降低,引发和加速水土流失。

    1.弃渣场区措施

    渠沟整治工程产生的垃圾淤泥,同库区清理的底泥作种植填土,护坡填土以及还田处理,剩余拉至500m外的宏胜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对施工作业产生表土破坏的场地,施工结束对该区域进行翻耕措施,翻耕深度30cm,采取播撒狗牙根的种子等措施恢复植被。

    2.施工道路区措施

    施工前对施工道路进行铺砂压尘,铺砂厚度为10cm,工程量为1537m3。环湖水泥路所产生的弃土全部用于回填。

    3.表土剥离工程

    对水环境治理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在施工前,进行清基作业,将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植被恢复,表土剥离厚度30cm。施工道路采取扰动区翻耕措施,翻耕深度30cm。

    4.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对施工道路区、水环境治理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将全面进行植被恢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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