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的建议
案由:
学校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乃至社会的稳定。校医是具备医疗卫生常识,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人员,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和执行者,对校园公共卫生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国内高度警惕疫情反弹,配置好校园专职医生,提升校园公共卫生防控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校园卫生工作,根据最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必须按照学生人数的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保健教师。”
我县中小学校医室工作人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医配备严重不足。现有校医中拥有临床医学教育背景的人员占比很低,绝大部分的校医室工作人员是非医疗专业的学科教师兼任,其中一些兼职的保健教师,甚至没有接受过培训,严重影响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派驻的校医因本身工作繁忙,不能常驻学校开展工作。为此建议:
一、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府要出台建立校医专项编制,逐年解决校医编制不足问题,加大招聘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大专职校医招聘力度。深入医学院校从应届生和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聘用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中小学校医人才队伍,逐步缓解校医不足的问题。同时,参照免费师范生等政策,与大中专院校合作采取订单方式培养专职校医,或者在大中专院校单独开设设置校医专业,定向培养专职校医。
三、加强职业培训。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医室的建设和校医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关注校医这一特殊群体的职业发展。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探索建立校医在职培训体系,加强在职培训的力度,保障培训经费落实到位,逐步将校医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化,切实提高现有在职校医的专业水平。
四、加强工作对接。对暂时没有能力设立专职校医的学校,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帮助学校与本地医院建立联系,由医院安排医生到学校每天巡诊或值班。对离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较远且当地医疗卫生机构难以提供服务支持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要安排有资质的乡村医生兼职校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到校解决问题。财政部门要给予兼职校医一定生活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将驻校医生工作纳入到个人的整体工作中,协调安排好到校时间,卫健委对派驻人员进行工作情况检查、考核。
进展情况:已为我县所有中小学校配备校医并对在职校医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聘用的校医定期到学校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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