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五财监函〔2024〕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五原县供热物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公告如下:
2023年收到中央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项目资金403万元,本年执行数为403万元。下达项目分别为:
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建〔2023〕675号),投入资金84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84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建〔2023〕128号),投入资金31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支出319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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