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五财监函〔2024〕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3年收到中央下达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758.9万元,本年执行数为124万元,资金结余634.9万元。
下达项目分别为:
1、《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补助)的通知》(巴财资环(2023)69号)下达天保社会保险补助资金220.7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34.6万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17.1 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135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34万元。
2、《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的通知》(巴财资环(2023)1347号)下达天保社会保险补助资金538.2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57.4万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6.5 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75.3万元,森林抚育412万。
二、2023年收到中央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为613.8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6.46万元,资金结余577.35万元。
下达项目分别为:
1、《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的通知(巴财资环【2023】70 号)文件下达277.81万元。其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5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 40 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为 87.81 万元,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万元。
2、《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的通知》巴财资环(2023)296号下达资金80万元。
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资环(2023)1046号下达资金20万元。
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直达资金)的通知》 (巴财资环(2023)1394号下达资金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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