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12月14日,对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的五原县林业局绿化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1日,该项目经五原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实施部分林业工程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6〕190号)议定,由五原县林草局实施机场周边绿化工程。
该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了公开招标,第一标段由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3668.97万元,绿化面积868亩;第二标段由江苏世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3044.07万元,绿化面积546亩。
2017年2月,进行了监理公开招标,由包头三和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为工程决算价的1.38%。双方按照中标结果签订了监理合同。
该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经与建设单位核实,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标段与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分别签订了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截至审计时,该工程完成总投资共计7376.53万元。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417.99万元
(二)施工招标时限不符合规定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五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五原县林草局就具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五原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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