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0日,对五原县公安局实施的五原县公安局天吉泰镇派出所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五原县公安局天吉泰镇派出所扩建项目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关于五原县公安局天吉泰派出所扩建项目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7〕77号)议定实施。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原县公安局天吉泰镇派出所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字〔2018〕62号)文件,批准建筑面积837.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6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审批、备案程序。
该工程施工经公开招标,由内蒙古金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75.52万元,建设内容为五原县公安局天吉泰镇派出所扩建项目土建、装饰、安装等。双方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由内蒙古天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勘察由巴彦淖尔市精诚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天成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由内蒙古子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经审计,该项目完成总投资320.47万元。其中:建安投资完成312.02万元;待摊费用8.45万元。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17.41万元
(二)先开工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超概算投资,涉及金额144.47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五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五原县公安局就具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五原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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