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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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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收入合计1,39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09万元,其他收入457.82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408.77万元,增加了982.14万元,增长240.27%;本年支出合计1379.71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408.77万元,增加了970.94万元,增长了237.53%,决算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疫情费用(住宿费、餐费等)由我单位支出;二是支付车辆中心2019-2020年场地租赁费,三是车辆中心的租车费用。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4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90.9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19万元;支出总计1,400.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9.3万元,增长27.2%;支出总计增加299.3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疫情费用(住宿费、餐费等)由我单位支出;二是支付车辆中心2019-2020年场地租赁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09万元,占67.1%;其他收入457.82万元,占32.9%。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71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3.0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933.0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9.72万元,增长47.3%;支出增加299.72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疫情费用(住宿费、餐费等)由我单位支出,二是支付车辆中心2019-2020年场地租赁费,三是补发2017年带薪休假。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3万元、津贴补贴18.06万元绩效工资18.73万元、基本养老缴费75.18万元、职业年金10.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6万元、住房公积金15.34万元、医疗费0.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2.56万元、退休费6.71万元、生活补助61.4万元,较上年减少47.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退休,核定五险费用减少;公用经费42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1万元、印刷费11.1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3.7万元、电费15.68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物业管理费19.02万元、维修(护)费61.47万元、差旅费0.67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取暖费53.12、委托业务费0.03万元、专用材料费4.08万元、劳务费129.6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租赁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9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0.3万元,较上年增加201.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疫情费用(住宿费、餐费等)由我单位支出;二是支付车辆中心2019-2020年场地租赁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没有接待上级单位观摩学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8万元,用于运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均运维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2.7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中心车辆任务重,承担全县的公车运行,购买时间较长,维修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没有接待上级单位观摩学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目,所以没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此项目,所以没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95万元,比2019年增加44.9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中心车辆任务重,承担全县的公车运行,购买时间较长,维修费用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主要是用于车辆中心调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俊 联系电话:0478-5251558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