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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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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激励政策。

    (三)参与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按权限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十)组织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政务公开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拟定全县人才开发政策,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县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县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牵头推进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参与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执行情况。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

    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牧

    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贯彻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定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五)调解仲裁股。参与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县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参与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

    (六)劳动监察室。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负责审查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指导性实施方案。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库。参与拟定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策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和三方会议制度。负责机关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牧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业务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及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制定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全县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截止2020年底,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我局收入合计1237.7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13.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024.33万元,增加480%。

    原因为:1、安排的工会经费
                2、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
                3、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4、年初预算不包括项目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237.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1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54万元;支出总计1237.7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支出总计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主要原因:今年将项目支出列入决算。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88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7.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54万元;支出总计1237.7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5.8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支出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主要原因:今年将项目支出列入决算。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5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58万元、津贴补贴66.32万元、奖金3.62万元、绩效工资12.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7.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5万元、住房公积金17.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2万元、生活补助624.77万元。较上年增加601.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生活补助增加;公用经费2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92万元、印刷费3.92万元、咨询费0.6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5.31万元、物业管理费3.81万元、差旅费4.88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12.42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其他交通费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59.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公费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82.74%;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17.2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车均运维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单位日常公务接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总体评价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1.1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档案数字化建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3.8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购买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万元,比2019年增加3.8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由于档案数字化建设,支付临时工工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0478-523166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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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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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激励政策。

    (三)参与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按权限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十)组织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政务公开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拟定全县人才开发政策,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县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县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牵头推进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参与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执行情况。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

    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牧

    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贯彻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定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五)调解仲裁股。参与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县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参与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

    (六)劳动监察室。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负责审查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指导性实施方案。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库。参与拟定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策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和三方会议制度。负责机关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牧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业务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及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制定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全县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截止2020年底,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我局收入合计1237.7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13.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024.33万元,增加480%。

    原因为:1、安排的工会经费
                2、发放2017年带薪休假
                3、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4、年初预算不包括项目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237.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1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54万元;支出总计1237.7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支出总计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主要原因:今年将项目支出列入决算。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88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7.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54万元;支出总计1237.7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5.8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支出增加445.01万元,增长56.14%。主要原因:今年将项目支出列入决算。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5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58万元、津贴补贴66.32万元、奖金3.62万元、绩效工资12.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7.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5万元、住房公积金17.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2万元、生活补助624.77万元。较上年增加601.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生活补助增加;公用经费2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92万元、印刷费3.92万元、咨询费0.6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5.31万元、物业管理费3.81万元、差旅费4.88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劳务费12.42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其他交通费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59.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公费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82.74%;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17.2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车均运维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出行,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单位日常公务接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总体评价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1.1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档案数字化建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3.8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购买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万元,比2019年增加3.8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由于档案数字化建设,支付临时工工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0478-523166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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