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信访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五原县信访局是五原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等的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部门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县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五原县信访局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一)五原县信访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成立信访局,为政府职能科局序列的行政单位,五原县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下挂在信访局,预算单位合为1个(财政全额供给)。截止当年12月统计,实际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岗位5人,事业编制16人;年末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收入合计957.15万元,支出合计95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9.23万元,本年预算收入206.92万元,增加750.23万元,主要是补发在职人员带薪休假补贴及解决信访问题垫付农民工工资等资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95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89.2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92万元;支出总计957.1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2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05.39万元,增长73.5%;支出总计增加405.39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补发在职人员带薪休假补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本年度代付农民工工资金额较大。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8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93万元,占99.3%;其他收入6.3万元,占0.7%。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7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64万元,占85.4%;项目支出128.25万元,占14.6%。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3.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78万元;支出总计933.7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6.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05.27万元,增长76.7%;支出增加405.27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未支付完成,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二是本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7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64万元,占85.4%;项目支出128.25万元,占14.6%。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2万元、津贴补贴70.42万元、奖金1.77万元、绩效工资39.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01万元等,较上年增加32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补发在职人员带薪休假补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本年度垫付农民工工资金额较大;公用经费6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8.52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88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取暖费2.81万元、物业管理费0.87万元、差旅费12万元、租赁费13.94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劳务费11.25万元等,,较上年减少48.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6.9%。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交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无车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正常信访督查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督查公务接待增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69万元,比2019年减少48.95万元,降低4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睿娥 联系电话:0478-523424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信访局.XLS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