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五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18日,对五原县瑞峰小学足球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核计算了工程量并对签证变更项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了审核。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五政纪[2018]65号)文件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由教育局实施瑞峰小学、塔尔湖小学塑胶操场建设项目。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五发改字(2018)95号]文件对五原县塔尔湖小学、瑞峰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其中批准瑞峰小学足球场面积4365平方米。五原县国土资源局([2018]190号)文件说明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五原县规划局([2018]94号)文件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公司是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巴彦淖尔市精诚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巴彦淖尔市广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包施工是内蒙古融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教育局分别与以上单位签订了合同。
经审计,五原县瑞峰小学足球场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总投资共计347.6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39万元,前期费8.6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18日,已支付工程款168万元,已支付前期费用6.1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建设程序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但也存在工程结算不实的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工程结算不实,多列工程结算价37.52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建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五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五原县教育局就具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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