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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五政发〔2022〕100号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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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批复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五原县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219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五原县2022-0102022-0112022-0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二、此次挂牌出让的宗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你局要严格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县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挂牌出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工作

 1.《五原县2022-0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五原县202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3.《五原县2022-01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五原县2022-010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20411号)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11725.24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工业园区西环路西侧,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工业园区西环路;西至空地;南至民泰农贸一期;北至空地。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九、挂牌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2:

 

五原县202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岐山路南侧,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四至:东至金宝家园;西至居民区;南至金宝家园;北至岐山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1≤容积率≤1.7;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3:

 

五原县2022-012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1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10366号)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3618.81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工业园区凤凰路南侧,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金麦车间;西至富强面业;南至金麦厂区;北至凤凰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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