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五原县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2〕19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五原县2022-010号、2022-011号、2022-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二、此次挂牌出让的三宗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你局要严格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县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挂牌出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工作。
附件:1.《五原县2022-0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五原县202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3.《五原县2022-01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五原县2022-010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20〕411号)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11725.24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工业园区西环路西侧,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工业园区西环路;西至空地;南至民泰农贸一期;北至空地。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九、挂牌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2:
五原县202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岐山路南侧,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四至:东至金宝家园;西至居民区;南至金宝家园;北至岐山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1≤容积率≤1.7;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3:
五原县2022-012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1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10〕366号)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3618.81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工业园区凤凰路南侧,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金麦车间;西至富强面业;南至金麦厂区;北至凤凰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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