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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公报2020年第4期
政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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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五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专项整治办发〔2020〕1号)和巴彦淖尔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专项整治办发〔2020〕1号),按照县政府总体部署,为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全面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明确摸排范围和内容,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者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

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无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未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或自治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壁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各乡镇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对摸排范围和内容进行拓展。

(二)摸排类型。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工作方法

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基础资料应用。根据国家统筹的基础数据及自治区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本地区动态巡查、违法举报中涉及占耕的数据资料,进行摸排。

国家统筹的基础数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四个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

自治区掌握的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以及历年例行督察涉及占耕图斑基础数据资料等。

(二)数据资料应用。

1.依据以下数据形成此次摸排的工作底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及全市初步调查成果、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

2.依据“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四个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和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对其中违法占耕的图斑进一步核查分析研判,确定是否在摸排范围。

3.依据“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套合核实占用耕地建房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4.依据“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核实数据库中的耕地上是否存在房屋。

5.国家将下发“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辅助排查。

6.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历年例行督察及本地区动态巡查、违法举报等线索”等现有数据,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

各乡镇要将各类数据统筹使用,比对完善,查漏补缺,防止顾此失彼。

(三)成果质量把控。各乡镇摸排工作机构要对数据成果例会分析研判,认真把关填报。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填写各类摸排信息采集表,杜绝出现建设主体、面积、用途等基础性错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县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上报的数据和果进行内业审核。

摸排中,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尚无规范准确成果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需要进行测量。

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分别设立专用咨询电话,为基层解疑释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逐级反映。

(四)统一数据汇交。各乡镇要利用国家建立的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建立摸排工作台帐。

四、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为期4个月左右。

10月15日前,各乡镇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机构,细化摸排实施方案,启动摸排工作。

10月15日至11月1日,全面开展摸排。

11月5日前,各乡镇将初步摸排结果通过数据汇交平台上报。

11月15日前,配合国家完成纠正工作,报送最终成果。

同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期间,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各乡镇摸排进度,组织力量赴各乡镇开展指导、外业抽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既是保护耕地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大事。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 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集中力量,精心组织,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细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如下:

主  任: 张德华  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 赵  勇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邬朝霞  法院副院长

赵  东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争亮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杜  磊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德铭  农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发改委、检察院、司法局、法院、农科局、自然资源局抽调人员。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利用下发基础资料,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三是根据自治区、市下发的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四是根据各乡镇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召集各成员单位分析研判;五是组织人员赴实地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六是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紧密联系和沟通,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指导;七是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最终报告;八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建立健全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配强工作人员,选好专业技术力量,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摸排和整治扎实落地。

(三)精心组织排查。组织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调度,组织相关资料准备,统筹有关力量,为摸排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各乡镇政府按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运用基础资料,组织有关部门、技术单位和村委会等各级基层力量,同时调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核实调查出的住宅类违法用地主体的户籍情况,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补充工作力量。各乡镇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社到乡镇,再到县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为单元(或以自然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的作用,使摸排结果公开、透明、准确。成果在本行政村或自然村、组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四)严肃监督检查。摸排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

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微信、门户网站、村内广播、张贴公告、执法车辆巡查等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六稳”、“六保”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就业创业、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五原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搭建全民创业创新日常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整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园区、创投基金、创业导师等资源,营造关心支持全民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大赛主题

创业一起来,五原更精彩

三、指导单位

五原县人民政府

四、主办单位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原县就业服务局

五、承办单位

内蒙古启梦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五原县发改委

五原县农科局

五原县工信局

五原县扶贫办

河套电子商务产业园

五原县融媒体中心

共青团五原县委员会

五原县妇女联合会

五原县总工会

五原县工商联合会

七、大赛组委会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永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专家指导委员会

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创业导师、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

九、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1万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5千元。

十、大赛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23日—10月30日)

成立大赛筹备委员会,制定大赛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抽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标准,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全面启动筹备工作。

(二)筹备阶段(2020年11月1——11月15日)

确定邀请领导以及评委;确定会议议程;确定比赛规程,制定比赛评比办法;赛前指导培训内容确认;参赛选手推荐报名;核定领导、评委、选手名单,核定接待、比赛、车辆等具体工作环节。

(三)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1日—11月20日)

按照大赛筹备工作部署和各项议程,进行大赛赛前培训和彩排,全面落实实施各项议程。大赛全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部分,初赛以网络投票和现场路演两部分评分,决赛以项目现场路演评分。

大赛组委会将举行一系列创业配套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培训大讲堂、创业对对碰、项目路演、创业门诊、行业沙龙、创业交流茶话会等活动。

(四)总结阶段(2020年11月23日—11月30日)

对本次大赛进行集中总结、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图片、影像、统计数据等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存档。

十一、赛制规则

(一)规范赛事名称。在赛事宣传推广中,规范使用名称: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

(二)全县赛申报规则。参赛项目需合法经营,符合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和带动脱贫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三)大赛采用赛制。比赛按照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实施。

(四)报名参赛条件。市级以上(含市级)获奖项目不再参加县级赛。每个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1. 参赛条件

    1.截至2020年11月17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十二、赛程安排

(一)组织报名(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创业者报名,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项目需提供大赛报名表(附件2);大赛承诺书(附件3);大赛报名项目清单(附件4),大赛项目清单(附件5);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等基本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传包含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项目附件。各单位将参赛项目相关资料务必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wyxjyfwj@163.com,1304246794@qq.com邮箱主题名称标识为“创业创新大赛报名+项目名称+参赛人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5日之前将参赛项目资料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逾期视为未报名。

(二)比赛

1.赛前培训。在比赛前,组织参赛项目成员参加赛前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商业模式的梳理和参赛路演的技巧培训。

2.赛前准备。比赛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赛项目比赛顺序。

3.时间设置

(1)初赛现场采取“6+6+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6分钟,1分钟打分。

(2)决赛现场采取“6+5+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1分钟打分。

(3)现场设置倒计时,在路演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主持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到时前30秒会提醒参赛选手及评委时间。

4.选手路演。比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选手结合路演PPT,在有限时间内流畅、真实、完整的阐述项目,客观呈现项目优势。路演是对项目的真实表达,避免出现夸大和伪造事实的情况,选手对材料和现场表达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评审标准及规则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扶贫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等方面进行打分。

十四、入围企业推荐参加下一届市级、自治区选拔赛

按照分配情况,结合此次比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名单并向自治区选拔赛推荐。

附件:

1.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各单位推荐报名任务分配

2.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

3.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承诺书

4.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报名项目清单

5.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清单

6.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承诺书

7.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信息表

8.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

9.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打分表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各单位推荐报名任务分配

序号

单位

名额分配(下限)

1

隆兴昌镇

6

2

塔尔湖镇

6

3

套海镇

6

4

新公中镇

6

5

胜丰镇

6

6

天吉泰镇

6

7

银定图镇

6

8

复兴镇

6

9

和胜乡(含建丰农场)

6

10

丰裕办事处

6

11

荣丰办事处

6

12

发改委

6

13

工信局

6

14

人社局

6

15

农科局

6

16

就业局

6

17

扶贫办

6

18

科协

6

19

残联

6

20

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6

21

团委

6

22

妇联

6

合计

138

注:各单位推荐报名不少于6个,其他县直及驻县单位均可推荐参赛人选,名额不限。


附件2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

邮箱

微信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不填)

经营地址

项目领域

项目状况

创业阶段(  )  创业计划(  ) 已经启动(  ) 已经运营(   ) 限单选“√”)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大赛的相关文件,并保证遵守有关规定。

申报人同意无偿提供申报项目介绍,由主办单位公开推介。

申报人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真实、可靠,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明确无争议;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情形,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人:

(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后即表示对此表承诺内容同意且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备注: 1、报名者需按要求提交个人及项目相关资料,以团队、企业或机构方式(1-3人为宜)名。

2、本表必须由项目第一创始人填写,他人代填无效。


附件3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承诺书

大赛组委会:

本人系企业/团队之成员,本人自愿参加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为共同保障选拔赛顺利进行,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在选拔赛期间将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遵循大赛组委会安排,否则如出现经济法律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责任。

2.本人承诺本人以及本团队/企业提交的参赛申报材料以及选拔赛期间陈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项目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之行为。

3.本人知晓大赛组委会已经就本团队/企业的参赛内容向相关参与项目评审的评委、创投机构和融资机构代表,履行了维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尽职告知义务。如对大赛组委会上述行为有保留意见的,本人将向组委会发出书面特别声明以明确公开的对象和范围。

4.本承诺与本团队/企业的承诺具有一致性。

5.本承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此为生效形式,参赛者需在报到时手写签名,供组委会存档之用。

承诺人:                          盖 章: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

报名项目清单

单位盖章:

报名项目总数

项目清单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团队/企业名称

所在地


附件5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清单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团队/企业名称

所属领域

第一创始人所属群体

项目成员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医疗健康、□互联网TMT、

□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 □现代农业、

□其他

□高校学生(毕业生)、

□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

□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科研(或管理)人员、□残疾人、□其他

第一创始人

联合创始人

联合创始人

□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医疗健康、□互联网TMT、  □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现代农业、

□其他

□高校学生(毕业生)、

□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科研(或管理)人员、

□残疾人、□其他

第一创始人

联合创始人

联合创始人


附件6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 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符合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关于评委的要求,自愿参加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的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二、本人将对参赛项目的信息严格保密。公平、公正的参与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三、本人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按时参加大赛评审相关工作。

四、如本人与参赛企业或团队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时,本人将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声明并提出回避申请。

五、未经大赛组委会授权,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与参赛项目或个人联系:本人不以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名义参与任何与大赛评审无关的活动。

六、本人担任本次大赛的评委不会违反对本人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影响本人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七、本人承诺在不发生突发状况时,将为大赛组委会评审工作提供持续的支持和服务, 并在无法为大赛提供服务之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并进行说明。

八、本人承诺在大赛组委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评审工作。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任何个人和机构谋取利益。

九、本人不得以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的名义在社会上进行营利性宣传,进行公益活动宣传只能明确为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委。

本承诺书经本人签字且大赛组委会确认后生效。

承诺人:

(附评委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年   月    日


附件7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天赋河套杯”

创业创新大赛评委信息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机构名称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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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50-200字,如果是投资人评委,请注明投资方向和阶段)

擅长领域


附件8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天赋河套杯”创业创新大赛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根据《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通知》(人社部函〔2020〕15号)评审标准制定本评审标准,本标准是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组的评分依据,供评委进行评审工作时使用。

一、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25分)

1.技术和产品具有原创性、创新性(10分)

2.技术和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性或取得了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能填补国内外空白,项目在某个行业或领域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5分)

3.项目商业模式具有可行性、创新性,项目管理和服务方式具有创新性(10分)

二、社会价值(30分)

1.项目直接带动就业岗位的数量,间接带动创业就业的数量,预计未来3年将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规模(10分)

2.项目的社会贡献,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带动特殊群体或困难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和群众增收等(10分)

3.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等(10分)

三、项目团队(20分)

1.项目第一创始人的素质、能力、背景和经历(5分)

2.团队其他成员配备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互补性(5分)

3.团队的整体运营能力和执行力(5分)

4.团队股权结构合理性和是否建立了员工激励机制(5分)

四、发展现状和前景(25分)

1.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具备大范围推广的可行性和条件(5分)

2.项目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及良好的经济价值(5分)

3.项目运营现状,已取得的进展和成绩(10分)

4.项目财务状况,融资状况(5分)


附件9

2020年五原县第一届“创翼古郡天赋河套杯”

创业创新大赛评委打分表

指标

描述

各项

满分

评委

打分

创新性

25分

1.技术和产品具有原创性、创新性。

10分

2.技术和产品具有行业领先性或取得了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能填补国内外空白,项目在某个行业或领域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

5分

3.项目商业模式具有可行性、创新性,项目管理和服务方式具有创新性。

10分

社会

价值

30分

1.项目直接带动就业岗位的数量,间接带动创业就业的数量,预计未来3年将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规模。

10分

2.项目的社会贡献,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带动特殊群体或困难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和群众增收。

10分

3.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10分

项目

团队

20分

1.项目第一创始人的素质、能力、背景和经历。

5分

2.团队其他成员配备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互补性。

5分

3.团队的整体运营能力和执行能力。

5分

4.团队股权结构合理性和是否建立了员工激励机制。

5分

发展现状及前景

25分

1.项目是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具备大范围占据市场的可行性和条件。

5分

2.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及能创造的经济价值。

5分

3.项目运营现状和,已取得的进展和成绩。

10分

4.项目财务状况、融资状况。

5分

总分

100分

评委

签字

建议: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打分规则】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分区间】优:90分及以上;良:80-90分;中:70-80分;差:70分以下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包兰铁路沿线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吉泰镇、套海镇、复兴镇、胜丰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原县包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五原县包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改善我县境内包兰铁路沿线生态环境,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包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字〔2020〕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我县境内包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铁路沿线安全管控、环境卫生治理、风貌提升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探索建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达到“环境好、景观美、面貌新、安全稳”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美丽五原形象。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划分

包兰铁路沿线控制线以内由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控制线以外(城镇铁路控制线两侧各100米、乡村铁路控制线两侧各300米)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任务

(一)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农牧业生产废弃物;清除镇区、村庄无使用价值、废弃的危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维修彩钢棚房及各类围挡等;清理违法违规涂刷广告、损毁破旧牌匾等;整顿规范各类物资堆放点、维修加工厂等场所。(住建局牵头,天吉泰镇、套海镇、复兴镇、胜丰镇配合)

(二)铁路沿线环境污染整治。对铁路沿线的违法违规煤场和散状物料堆场限期清理完毕;对保留的煤场和散状物料堆场完成贮存、转运、筛分、装卸等全过程产尘点的全封闭治理,并达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铁路沿线的道路清扫保洁和酒水防尘工作,推广桔秆综合利用技术,防止沿线焚烧农作物桔杆和其他烧荒行为。(生态环境局牵头,农科局、天吉泰镇、套海镇、复兴镇、胜丰镇配合)

(三)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做好铁路沿线环境规划,将铁路沿线列为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环境整治的重点区域,严禁非法占用土地、违法私搭乱建、违规设立广告栏张贴广告;严禁堆放、抛酒农牧业废弃物;合理设置垃圾收转运设施,提高收储运能力;强化对铁路沿线城镇、村庄的管控力度。(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局、农科局、天吉泰镇、套海镇、复兴镇、胜丰镇配合)

(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治理。结合正在开展的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三年综合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在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整治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奋以及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的树木和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应急管理局牵头,发改委、农科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天吉泰镇、套海镇、复兴镇、胜丰镇配合)

(五)铁路征拆用地的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包银高铁已征拆建设用地的建筑垃圾,并按照铁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置,落实好防尘抑尘措施。(发改委牵头,住建局、征收局、生态环境局、天吉泰镇、套海镇、复兴镇、胜丰镇配合)

四、完成时限

10月31日前完成包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五原县包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陈开亮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敬  住建局局长

刘  勤  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卫国  政府办外事办主任

成  员:王红梅  县委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  雷  组织部副部长

白永光  宣传部副部长

赵  勇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袁培才  发改委主任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张德华  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鹏飞  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分局局长

郭明旺  农科局局长

蔺永旺  林草局局长

赵  俊  征收局局长

尉东明  五原火车站站长

张翼飞  天吉泰镇镇长

宋培义  套海镇镇长

孟海军  复兴镇镇长

李怀亮  胜丰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敬同志兼任。

铁路沿线乡镇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充分发挥沿线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同时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作用,主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要求,形成长效机制。铁路沿线环境是展示我县对外形象的“窗口”,直接体现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环境“脏乱差”和污染问题,全面提升铁路沿线的生态质量和环境卫生水平。同时,各相关乡镇要按照“437”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实现常态管理,全面巩固和深化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三)加强协调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定期报告和调度制度,实行年终考评的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调度和考核。各乡镇从10月12日起,每周一将整治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对于重要情况和遇上的难点问题要随时上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委、县委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组,对各相关乡镇和部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实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目的和意义,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注重处理好各种矛盾关系;对私搭乱建、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行为,在处理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五原县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和《2020年内蒙古中央财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委政府提出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发展目标,五原县将依托优良独特的自然资源,坚持“绿色发展、民生至上、务实干事、创先争优”的发展理念,正在加快转变农牧业产业发展步伐,向着现代农业大步前行。我们以促进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牧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产业、分层次、分阶段培育高素质农牧民。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高素质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培育地方人才队伍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当务之急。五原县结合实际特制定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着力培养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立足产业培育。2020年五原县立足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奶业振兴、品牌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乡村振兴千村示范重点旗县作为支持重点,结合本地农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培育种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突出培育重点。五原县以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强化精准培育,把五原县高素质农牧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学员库、师资库、基地库、教材库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已建有学员库2000多人,已入库师资40多人,有实践实习基地10多个,培训用教材的选用全部为正规出版单位的正规教材,并结合当地编写的地方实用教材,力求通俗易懂。

三、2020年目标任务

2020年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局下达我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任务340人。中央补助资金115.6万元,用于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总体安排,今年我县重点从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乡村振兴千村示范重点县等进行培育工程实施,重点是生产经营型农牧民的培育。培育工作紧紧围绕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这一重点发展目标,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输出重点环节分产业、分层次、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现产业目标周期全覆盖。培育人员覆盖全县11个乡镇办事处,我们将分专业分批次依次进行培训。我们以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粮油高产创建区及肉羊、生猪养殖区作为重点,按照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等产业类型开展培训,力争在2020年底前对全县340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主、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部分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大户、种植规模较大的设施蔬菜种植大户、肉羊存栏100只以上或年出栏生猪2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以及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回乡创业大学生、打工返乡创业人员)进行主导产业培育,择优培育高素质农牧民340人。通过1-2年的培育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的高素质农牧民。

四、具体工作措施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自治区、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以提高农牧民素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核心,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提供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和新型主体规模经营,从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培育高素质农民一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政府作为培育主体,统筹协调多方力量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精准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工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要坚持服务产业的原则。高素质农民各专业培育应以绿色、有机、生态、安全为统领,以提升我县农牧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草原上的菜篮子、黄河边上的农艺园”为目标 ,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三要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事关制度创新、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培育对象既要门类齐全,还要结构合理,要充分尊重农民、回乡创业大学生、打工返乡创业人员意愿。通过宣传引导、政策吸引和利益驱动让他们在培育中长技能、得实惠,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征求学”为“抢着学”,通过连年的项目实施,在不断丰富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一)完善培训管理运行机制

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培训机构要认真编制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的详细教学计划,包括学员名单及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办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培训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

(二)加强监督与检查

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完成培训任务情况以及培训成效等。

(三)总结验收

项目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每个培训班次进行验收,核实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本学员参加培训情况,了解农牧民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产业发展状况、农牧民满意程度和培训工作台账、培训效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好总结迎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达到要求的培育项目出具合格证明,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培育项目限期整改,并取消培训机构下一年度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的培训单位,取消其培训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培训机构的责任。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使用管理资金,设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包括需求调研、农牧民课堂集中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外出观摩学习、聘请教师、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住宿费、交通费、误餐费、指导老师指导费,学员的食宿费、教材费、资料费、实验实习费、场地租赁费、学习观摩考察费、项目工作管理经费、前期调研交通费和下乡宣传人员补助以及其他培训相关支出等。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免费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台账、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等资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核报补助经费。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领导组织。为更好地开展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牧和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原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我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

2.管理保障。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并建立包括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教师、学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跟踪等内容的培训台账。建立检查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奖励农牧民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对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实施的宣传报道工作。

3.质量保障。为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的管理与考核,实行满意度测评,向农牧民公开联系方式,全程接受农民的监督,建立师资水平考核体系。通过激励措施,将教师的工作业绩与其职务、职称和年度考核等挂钩,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受训农民反映不满意的将及时撤换,并进行通报。将农牧民满意度和跟踪服务作为考核教师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对教师的授课补贴考核后支付。

4.加强信息报送。五原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培训工作中边开展培育工作边总结,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在培训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5.抓好总结,树立典型。对在培训工作中发现的高素质农牧民典型事例,做好总结进行推广,对全县的培训高素质农牧民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加强培育高素质农牧民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高素质农牧民科技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实现科技致富,吸引更多的农牧民参加培训;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的方针政策,调动农牧民学习技能,创业增收的积极性,让农牧民自愿参加教育培训。同时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创造有利于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项目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

2020年6月30日前,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确定培训单位,遴选培育学员,制定培育计划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

1.选拔培育对象。2020年5月20日至10月20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确定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的高素质农牧民作为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做好培训预报名。要求培训对象要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规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上,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创业愿望。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凡符合条件的农民经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对象。

2.确定培训机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五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商定择优确定内蒙古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五原县分校为项目实施单位。农广校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建立培训学员库和师资库。2020年6月1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出来的学员及选拔的培训教师,经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建立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学员库和授课教师师资库。

4.征订编印培训教材。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结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除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还要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通俗易懂的结合本地实际的地方培训教材。

(二)全面开展项目实施阶段。

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制定高素质农牧民教育培育模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建立信息服务平台,进行阶段总结。

1.选定主导产业。结合我县农牧业产业分布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培育高素质农牧民的主导产业,确定培训专业,并向产业发展区倾斜。重点是粮食及经济作物种植、设施蔬菜种植、肉羊养殖、农机服务业和一部分特种种养殖产业。

2.集中授课。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每年根据农时季节培训。计划集中培训60学时,后续跟踪服务及组织观摩实践60学时,累计培训不少于120学时;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为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三位一体措施,使受训农牧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所需的1—2门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保证职业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务工收入,成为掌握农牧业高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成为当地农牧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3.生产实践。培训期间安排时间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农业园区等培训实践基地进行学习考察。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根据实际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因地、因时、因人灵活设置培训时间,采取农牧民群众喜于接受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也可以根据农时季节,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单位根据学员提出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加强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且做到通俗易懂、实用与实际相结合,确保受训农牧民有与培训内容一致的培训技术材料。

4.考试考核。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教育培训证书,引导学员参加学历教育,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

5.跟踪指导。安排指导教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并将跟踪服务指导情况作为培训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6.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通过培训的高素质农牧民要健全个人档案,建立五原县高素质农牧民人才信息库。

7.建立五原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政策支持体系。针对我县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培训学校教学优势和师资优势,特聘一批自治区级、市级院校知名专家教授授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充分利用农牧业部门自身专家优势,鼓励乡土专家进村入户开展指导培训,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台针对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的扶持政策,整合各个涉农涉牧项目和资金,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现有农牧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向高素质农牧民倾斜。

(三)绩效考核阶段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底。完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提交工作报告。

(四)总结宣传,健全机制阶段

2020年12月底,对2020年的培育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总结,梳理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表彰优秀农牧民学员,并加强宣传和推介。

五原县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资金

预算分配表

序号

项 目

预算金额

(万元)

备 注

1

培训前期需求调研

1

下乡摸底、宣传等

2

教师讲课费、指导费

6

包括集中讲课和观摩指导

3

学员及老师食宿费

49

350人*200元/天*7天

4

教材费

8.4

350人*8本*30元/本

5

资料印刷费、宣传费

4

培训资料、宣传品印刷

6

实验实习场地费

3

场地租赁费

7

学员实践课观摩学习

20.4

340人*600元/人

8

学员能力拓展训练服

2.8

350人*80元/套

9

优秀学员外出学习考察费

16

80人*2000元。选择部分优秀学员外出观摩学习

10

项目工作管理经费

3

培训用品、档案、考务、后续服务等

11

学员观摩租车费

2

4个班每个班需2个车*1天*2500/天

合计

115.6

注:2020年全县培训340名学员,计划分4个教学班。每期计划累计培训15天,其中集中培训7天,实践及后续指导服务观摩等8天。

2020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项目

承担单位情况表

盟市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管科室

负责人

主管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项目实施旗县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信息员

信息员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郭明旺

13947810376

王剑

15148826445

wynyjsck@126.com

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内蒙古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五原县分校

张文庆

13948181600

7965358

ngxzwq@sina.com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五原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五原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地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五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为保证我县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时的粮食供应,及时快速的收集和报送信息,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军需民用,平稳度过危机,以维护我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粮食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按照粮食事权的划分和不同的应急等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粮食应急工作的完成须由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各部门必须按预案要求,明确责任,协调配合。

三、依法规范,严格程序。应急各项工作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应急的启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

四、随时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采取科学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动态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指应急状态,包括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传染疾病蔓延、战争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供求关系突变、粮食价格大幅增长、粮食脱销断档、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性抢购等粮食市场被动状态。根据我县实际,本预案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两级。

一、县级应急状态。在全县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二、乡镇级应急状态。在一个乡镇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应急工作指挥部

成立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由以下人员和单位组成。

总指挥: 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 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供电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原县支行、火车站、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新闻单位等相关单位

应急工作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掌握粮食市场动态,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二、对各乡镇、各部门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态变化情况。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二条  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

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示,联系、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三、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相关文件和简报。

四、协助有关部门核实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建立粮食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及时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销售方面的相关事宜。

二、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粮食应急供应所需有关经费,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有关信贷政策,保证信贷应急资金。

四、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起的治安问题。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输安排和调度,保证调运应急粮食所需运力。

六、供电局:负责电力调度,保证粮食应急加工和调运需要。

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讯畅通工作。

八、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同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监测粮油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九、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对粮食市场监督,依法打击缺斤短两、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活动,防治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产品趁机流入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十、民政局:负责收集和掌握社会弱势群体情况,确定救助对象,落实救助政策。

十一、教育局:负责统计报告集中食宿的各类学校的粮油需求情况,协助做好应急状态下在校师生粮油供应工作。

十二、审计局:负责对本预案所需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的管理和监督,封堵有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十四、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四条  乡镇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本乡镇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本乡镇应急工作指挥部提请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县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第三章  应急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粮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严重传染性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的。

三、因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价格一周内上涨20%-50%或持续一周上涨50%以上,出现群众性恐慌、集中抢购的。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一条  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乡镇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进行分析研究,确认出现乡镇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应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及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好评估和判断,确认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迅速作出应急响应。

第二条  县级应急响应

一、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收集到粮食紧急情况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核实,及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二、应急程序启动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全天24小时值班,与各乡镇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三、接到各地的紧急报告和求援,应立即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做出应急措施部署,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四、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

五、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第三条  乡镇级应急响应

一、当本乡镇出现乡镇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粮食供应和应急情况,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做好粮食应急工作。

三、进入应急处理状态后,要全天候24小时监测粮食市场动态,并及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四、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平息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五、认真执行县政府、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四条  粮食应急预警等级

根据不同情况,粮食预警等级分为:

一、紧张状态。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油、情绪不稳定、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20%—50%

二、紧急状态。市场粮油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粮油并岀现恐慌,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50%。

三、特级状态。市场粮油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集中抢购现象严重,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100%以上。

第五章  应急措施

第一条  紧张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一、立即组织粮食加工和应急供应,通过经济补偿和行政指令,按区域划分确定当地若干家粮食加工企业,对现有收储企业的库存粮食进行加工,并安排国有企业或委托大型零售店、连锁店进行销售,要加大成品粮油的市场投放和供应。

二、立即组织粮源采购,做好粮油调配,组织当地粮食企业或通过粮食批发市场筹措粮源,并认真做好本地区和跨地区粮食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工具。

三、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的粮油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

四、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监测,适时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

五、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稳定消费者的心理。

第二条  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上述措施不能缓解应急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当地粮食商品不足,采购和调配不能及时运到,预计出现断档时,应采取逐级动用地方储备粮供应市场,动用各级储备粮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二、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当可能出现粮食供不应求时,报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粮食调入。

第三条  特级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当出现粮食应急特级状态时,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价格限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粮油销售最高限价,包括实施销售最高限价的粮油品种、价格,实施的地域范围。

二、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公安等部门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居民凭户籍管理凭证或身份管理凭证到指定的国有粮食企业或零售商店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销售最高限价。居民定量供应工作由粮食部门组织实施。

三、实行临时市场管制,特级状态下,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下令实行临时市场管制。临时停止所有粮油交易,并由有关部门强制征用社会现有粮油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第六章  应急终止后的工作

应急工作终止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善后事宜处理和总结工作。

一、应急终止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二、应急终止后,在半年时间内,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规模,及时补充县级储备。

三、审计、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实施预案所开支的各项经费,及时组织审计和结算。

四、财政局要会同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核实实施预案期间征购、征用、委托加工、销售方面的支出,提出经济补偿意见,并及时兑付。

五、县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对在应急工作中的不同表现,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奖惩。

(一)在实施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政府予以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二)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信、加班等补助。

(三)对于有下列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乡镇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3.拒不执行应急指令,指定加工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价格或擅自提价的;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5.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附则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做好粮食应急工作。

二、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