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4月26日
拟审批项目 (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891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环境保护局6楼605室
邮 编:01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五原县城关粮油公司新增烘干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 |
五 原 县 城 关 粮 油 公 司 |
内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5000吨粮食仓储 |
运营期环境影响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粮食烘干工序热源由SZL-4型双锅筒生物质锅炉供给,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 锅炉燃料采用生物质,废气经多管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80%,净化后的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污废水,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烘干塔风机及输送机等,声源强度在60~90dB(A)之间。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燃烧灰渣及除尘灰。燃烧灰渣和除尘灰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