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关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征集时间:2023-07-28—2023-08-11 作者:五原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关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施方案》,五原县财政局起草了《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13354781668@163.com 邮箱,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五原县财政局,并在信封上注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五原县财政局,邮政编码:015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高怀勇 联系电话:0478-5235039

附件:

调节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docx

五原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8日

结果反馈

2023年7月28日,《关于《五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