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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宵节期间严禁开展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的公告
来源: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3-04 15:28 作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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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宵节期间严禁开展各类
群众性聚集活动的公告
(巴新肺炎防指〔2020〕55号)

广大市民朋友:
  元宵节将至,鉴于当前全国疫情仍处于扩散阶段,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出门风险依然很大。为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元宵节期间禁止开展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禁举办、参加城乡集市、展会、灯会、祭火、社火、文艺演出、宗教集会等涉及大量人口流动和聚集的各类活动;不举办、不参加各类家庭、朋友、集体性聚餐活动。
  二、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城乡居民群众以任何形式燃放烟花爆竹,释放孔明灯。
  三、城乡居民严禁到殡仪馆、公墓等祭扫场所开展祭祀活动,城区内所有街道、广场、道路交叉口等公共场所严禁烧纸祭祀,倡导家庭追思等方式祭奠先人。 
  四、各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本地区群众宣传劝导工作。凡组织、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对拒不执行本公告,出现干扰、阻止、缠闹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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