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五原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五原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和《五原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项目工作总结》
《五原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工作总结》
根据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1]741号)、《巴彦淖尔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牧民合作、家庭农牧场社项目实施工作,特将本方案和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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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