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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养殖屠宰及禽畜产品加工企业排污监管,确保饮水安全提案
来源:政协 发布时间:2023-10-18 16:23 作者: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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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近年来,五原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持之以恒推进437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机制、农业“四控”行动、尾水净化工程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水资源管理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禽畜粪污资源利用率93.28%(我县现有规模养殖场110个、禽畜产品加工厂9个,年生产禽畜粪污121.90万吨,利用量113.71万吨,禽畜粪污转化准备配套率100%)。随着我县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张,禽畜养殖、屠宰和肉联加工等产业迅猛增长,加强生产环节监管监督,有效提升和保障养殖场和禽畜产品加工厂粪污100%转化达标排放,是保障我县水资源零污染,特别是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的一个重要举措,需要各级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全县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教育宣传引导、园区试验示范,不断深化农业“四控”行动有序开展,保障我县农畜产品生产高质量发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在田间地头得到有效落实。持续优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护机制,努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实现“垃圾、污水、厕所”三大任务一体提升。

二是加强点源污染重点治理。认真排查我县养殖及屠宰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污水垃圾排放总量和转化能力各项指标建设,检查粪污排放是否达标,排放否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吻合,是否存在污水渗漏或偷排问题,对禽畜粪污转化能力不达标或逃避环保检查的养殖场、企业进行建档立卡或停业整顿,开展点对点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整治或加强技改方式,保障禽畜粪污转化排放达标。同时,要协调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加强湖泊、河流附近养殖场、养殖户和生产企业的排污和禽畜粪污转化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三是常态化对各重点养殖场、工业企业周边水源进行检测。环保生态部门和水利局要常态化监测全县各大养殖场、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标情况,监测周边河流及地下水各项指标情况,确保地表境内水资源零污染。

四是规划建设一处禽畜粪污无害化处理厂。建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通过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全县屠宰场、禽畜产品加工厂整体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一处屠宰牲畜内脏、病死禽畜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处理厂设计要考虑地下水资源及周边河流湖泊的防渗漏功能,并通过强化对屠宰养殖企业、和各村组养殖户的监管及备案,保障全县的禽畜生产加工内脏和病死禽畜得到无害化处理。

进展情况:农科局:为了能更好的解决养殖、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其他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已引进1家企业。该企业座落于塔尔湖镇金联村,企业建成后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处理,采用高温催化裂解方法,对物料中的蛋白质转化为小分子氨基酸,改变传统深埋焚烧甚至遗弃的处理方式,生产过程全封闭,整个过程无废水,无废渣,少量废气,采用微生物法集中收集处理,真正达到无害化资源利用。目前,该企业在建设病死畜存储设施及购买病死畜粉碎设备等,其他设施已全部建成。该企业建成运营后,会从根源上杜绝环境污染、病原传播,实现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生态环境局:我县养殖屠宰企业共7家,3家达到规模以上,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于市监控中心联网,其余4家也建成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五原县宏珠环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市管网标准。针对7家养殖屠宰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不定时对出水水质进行抽测,截至目前未发现有超标排放企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涉水企业检查力度。严格要求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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