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对承办的两项提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对第7号重点提案关于加强出租车司机职业培训的提案的办理情况:
二、对第66号关于加强对洗车行装修改造监督的提案的办理情况:
经单位行政许可委员会商定:依据2020年《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第二章经营备案第七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我单位接到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时要求排水必须接入官网排水系统,稽查队在道路运输管理日常严格事后监管;禁止待洗车辆占道停放,违反者记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马维君 联系电话:0478-7963712
五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