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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 | 五原县人民法院:柔性执法暖企纾困
    来源:五原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23 11:25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五原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全力护航市场主体稳健发展,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五原县法院成功办结一起涉农企业执行案件,通过“依法惩戒、温情调解、屏蔽失信信息、闭环落实”的工作方式,兼顾胜诉权益兑现与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成效。

    某果蔬种植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某村民委员会遂向五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28万余元。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线上财产查控、线下实地走访的方式,全面核查该企业财产状况与经营现状,经查,企业暂无足额银行存款可清偿全部债务。

    为尽快兑现胜诉方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该企业始终心存侥幸、消极拖延。

    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严守执行工作底线,五原县法院依法对该企业采取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惩戒举措落地后,企业经营、融资合作受到一定制约,企业也充分认识到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的不良影响。

    在企业充分认清自身问题、态度发生转变后,五原县法院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求,坚持惩戒有度、帮扶有方,杜绝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结合该企业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能力、有持续履约潜力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持续开展约谈劝导、以案释法,细致解读善意文明执行、企业司法失信屏蔽等惠企司法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正视问题、积极配合执行。同时,干警主动搭建起双方沟通桥梁,如实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企业资产现状、经营困境及还款意愿,多次居中斡旋、耐心协调,全力推动双方化解矛盾、达成执行和解。

    考虑到该企业是本地涉农重点经营主体,关乎地方特色果蔬产业发展和群众就近就业,为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盘活企业产能,在充分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五原县法院对企业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活扣”的柔性执行方式。在有效锁定资产、保障债权安全的前提下,保留企业完整生产经营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持续经营产生收益、分期清偿债务,真正实现胜诉权益有保障、企业发展有出路的双赢局面。

    在五原县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充分理解五原县法院执行工作难度,主动向五原县法院递交屏蔽失信信息申请书,五原县法院为企业屏蔽失信公示信息,帮助企业快速解除经营限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严格对标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闭环落实要求,干警持续跟进监督企业履约进度,常态化督促企业按协议约定按期还款。目前,该案全部案款已足额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是五原县人民法院践行“先惩戒、再劝导、促和解、做修复”善意执行工作思路的生动实践。通过刚性执法筑牢司法底线,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托柔性司法精准纾困解难,避免机械执法对中小微企业造成不可逆影响,全方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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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 | 五原县人民法院:柔性执法暖企纾困

    发布时间:2026-10-23 11:25

    信息来源:五原县融媒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五原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全力护航市场主体稳健发展,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五原县法院成功办结一起涉农企业执行案件,通过“依法惩戒、温情调解、屏蔽失信信息、闭环落实”的工作方式,兼顾胜诉权益兑现与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成效。

    某果蔬种植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某村民委员会遂向五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28万余元。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线上财产查控、线下实地走访的方式,全面核查该企业财产状况与经营现状,经查,企业暂无足额银行存款可清偿全部债务。

    为尽快兑现胜诉方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该企业始终心存侥幸、消极拖延。

    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严守执行工作底线,五原县法院依法对该企业采取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惩戒举措落地后,企业经营、融资合作受到一定制约,企业也充分认识到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的不良影响。

    在企业充分认清自身问题、态度发生转变后,五原县法院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求,坚持惩戒有度、帮扶有方,杜绝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结合该企业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能力、有持续履约潜力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持续开展约谈劝导、以案释法,细致解读善意文明执行、企业司法失信屏蔽等惠企司法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正视问题、积极配合执行。同时,干警主动搭建起双方沟通桥梁,如实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企业资产现状、经营困境及还款意愿,多次居中斡旋、耐心协调,全力推动双方化解矛盾、达成执行和解。

    考虑到该企业是本地涉农重点经营主体,关乎地方特色果蔬产业发展和群众就近就业,为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盘活企业产能,在充分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五原县法院对企业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活扣”的柔性执行方式。在有效锁定资产、保障债权安全的前提下,保留企业完整生产经营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持续经营产生收益、分期清偿债务,真正实现胜诉权益有保障、企业发展有出路的双赢局面。

    在五原县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充分理解五原县法院执行工作难度,主动向五原县法院递交屏蔽失信信息申请书,五原县法院为企业屏蔽失信公示信息,帮助企业快速解除经营限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严格对标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闭环落实要求,干警持续跟进监督企业履约进度,常态化督促企业按协议约定按期还款。目前,该案全部案款已足额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是五原县人民法院践行“先惩戒、再劝导、促和解、做修复”善意执行工作思路的生动实践。通过刚性执法筑牢司法底线,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托柔性司法精准纾困解难,避免机械执法对中小微企业造成不可逆影响,全方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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