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月1日 起,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证合一”,既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
2016 年1月14日 , 五原县政府副县长张春源向内蒙古一米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全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第一张“两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继续有效),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原许可证到期换证的,一律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原来的许可证相比,有六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标注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标注身份证号码),较好地对接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政,有助于监管机构推进协同治理,提升精准治理的能力。二是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将食品经营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三大主体业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制售、冷食制售、自制饮品等经营项目。申请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有效解决了兼具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混合业态的许可问题,方便了办事人,提高了行政效能。三是落实了许可和监管责任。《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增了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监管责任到人,更便于消费者投诉举报。四是增加了二维码,方便群众监督。消费者只要用手机扫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便可以看到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许可证编号、负责人姓名、注册地址、许可范围、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等相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防止伪造、涂改许可证等的违法行为。五是许可证有效期延长为5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现在的5年,为经营者更大程度上节省了时间。六是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网络食品销售做出了规定,更好地对接了“互联网+”、“双创”新形势,规范了食品网络经营行为。(孙磊、徐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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