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对31种假冒保健食品销售环节检查的通知》,结合所在辖区实际,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兴昌三所于2016年1月7日至 2016 年1月11日对31种假冒保健食品进行了清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面清查《通告》中所涉产品,要依据《通告》内容,加大对辖区范围内保健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所涉产品重点进行排查和溯源检查,对不能提供提供保健食品来源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要求经营者进行全面自查,要求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通告》中所涉产品一律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进行销售的将依法严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记录工作,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要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此次清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12 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53 户,未发现《通告》中所涉及的问题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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