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月8日开始至2015年3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以“靶向式”方式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餐饮消费服务行为,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消费环境。
一是按照行政区域的分布,从辖区内各类餐饮单位主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餐饮消费服务单位作为“靶向”对象,确定监管“靶向”单位2个。
二是在确定“靶向”单位的基础上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食品品种:节日食品消费量大的肉及肉制品、酒类、禽蛋制品、食用油等14个大类,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饮料、水产品、火锅食品等21个小类。以及节日期间集中、大量进入市场的外埠食品,特别是各类肉及肉制品。
三是以着重落实各项食品管理制度为检查重点,监督食品从业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监督食品从业者按照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及原料进出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检验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监督食品从业者记录台账;监督检查食品从业者食品或原料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证明是否一致;检查食品从业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检查食品从业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义务的情况。
四是加强对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承办各类事宴和年夜饭的餐馆、酒店、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火锅店、烧烤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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