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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30 19:23 作者: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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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五原县卫健委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巴彦淖尔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五原县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卫生健康工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等新媒体渠道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更新规范了五原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底通过五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1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823余条,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应社会关切34件;二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委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截止12月底,暂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加强对政信息公开的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政公开审查机制和工作规程。二是对政务公开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整理,立改废、有废止的及时删除,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三是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证信息公开零泄密。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我委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公开各项卫生健康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加强与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委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七)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提高政府及各个部门年报的发布质量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仍需加强;《公开目录》主动性、时效性仍需提升;与公众互动交流程度仍需深化。2022年卫健委将紧紧围绕全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全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实现工作效率提升、公开标准提高、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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