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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告
来源: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0:42 作者:农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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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农牧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农科局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农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更新规范了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底通过五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0余起,通过市农牧信息网发布信息160余条,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应社会关切35件。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局机关各级单位2020年度决算、2021年度预算8篇。二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应解读、尽解读”,今年通过图解、文字叙述等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原农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局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截止12月底,本单位暂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农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并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为群众、企业及时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和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农科局由专人针对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有关要求进行了培训,发布广大群众热切关注的民生问题、惠农惠企政策等,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考核通报制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的监督,同时,按照局内制度,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发布实行严格分级审核,由信息制作科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一是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我局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二是公众对于网站信息有任何疑议的,我局及时进行解答。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七)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农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提高办事处年报的发布质量,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276(非税收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二级单位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政务公开培训专业性有待提高,需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能力。

(二)改进情况

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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