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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15:46 作者:人社局 杨天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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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开展概述

2020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效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工作成效明显。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4条,其中,政务信息60条,其他信息74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原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小增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发布、存档。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公开新机制,出台《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公开流程,由业务分管领导及三务公开分管领导同步审批,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内容的公开、统计、存档,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机制。

(三)加大公开力度。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对外重点公开内容:单位简介、单位职责、领导班子、内设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招聘信息公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就业扶贫等各项政策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通过三务公开门户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保证信息的准确、高效、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截止2020年年末,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案件。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需要深化,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各股室、大队缺乏每月固定常规性公开内容,临时性公开内容居多,且公开内容的图文质量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注重创新思路,积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而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线上线下有效结合,认真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死角,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措施,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人社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全体干部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质量。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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