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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1-27 16:59 作者:发改委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wuyu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邮编:015100 电话:0478-5214438电子邮箱:wyfg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五原县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发展改革核心职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聚焦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民生关切等重点领域,依托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6条。内容涵盖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惠企利民政策阐释、经济运行分析解读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发改工作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2件已按时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安全、高效运转。在信息采集环节,明确各业务股室信息报送责任,聚焦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重点内容,做到应采尽采、及时归集;在审核发布环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外泄。

    (四)监督保障情况。我委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群众留言诉求。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有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日常公开与监督检查,建立“月自查、季核查”闭环管理机制,重点核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合规性。将信息公开纳入股室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同时引入社会评议收集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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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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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业务股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报送及时性不足,股室间信息共享、衔接联动机制不够顺畅。二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解读、项目进展等信息占比偏低。

    (二)改进情况:一是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责任,加强股室间信息共享联动,提升各股室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和及时性。二是围绕企业群众高频咨询事项,建立公开内容清单,重点加大政策解读、项目审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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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6:59

    信息来源:发改委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wuyu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邮编:015100 电话:0478-5214438电子邮箱:wyfg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五原县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发展改革核心职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聚焦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民生关切等重点领域,依托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6条。内容涵盖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惠企利民政策阐释、经济运行分析解读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发改工作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2件已按时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安全、高效运转。在信息采集环节,明确各业务股室信息报送责任,聚焦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重点内容,做到应采尽采、及时归集;在审核发布环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外泄。

    (四)监督保障情况。我委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群众留言诉求。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有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日常公开与监督检查,建立“月自查、季核查”闭环管理机制,重点核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合规性。将信息公开纳入股室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同时引入社会评议收集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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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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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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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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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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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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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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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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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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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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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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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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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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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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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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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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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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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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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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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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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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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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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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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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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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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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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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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业务股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报送及时性不足,股室间信息共享、衔接联动机制不够顺畅。二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解读、项目进展等信息占比偏低。

    (二)改进情况:一是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责任,加强股室间信息共享联动,提升各股室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和及时性。二是围绕企业群众高频咨询事项,建立公开内容清单,重点加大政策解读、项目审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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