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年 > 各部门年报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09:28 作者: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五原县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按照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将五原县医保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五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wuyuan.gov.cn/zfxxgknb/)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五原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疾控中心大楼401,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580980,电子邮箱:wyxybb2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局机关下属的中心、医保大厅、各股室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政府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截至2024年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多形式、多渠道、规范化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展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和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完善各类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局办公室专人做好网站维护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度我局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社会。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202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

    2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

    /

    /

    /

    /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政务公开的内容格式不规范,不便于群众通俗易懂地理解信息内容。二是信息报送与公开范围不够广,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股室报送信息积极性有待提升,报送信息的质量有待加强;四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由于时效性原因未能及时公开,影响总体公开工作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医保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将全面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四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下一篇: 五原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年>>各部门年报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09:28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五原县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按照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将五原县医保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五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wuyuan.gov.cn/zfxxgknb/)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五原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疾控中心大楼401,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580980,电子邮箱:wyxybb2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局机关下属的中心、医保大厅、各股室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政府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截至2024年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多形式、多渠道、规范化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展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和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完善各类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局办公室专人做好网站维护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度我局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社会。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202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

    2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

    /

    /

    /

    /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政务公开的内容格式不规范,不便于群众通俗易懂地理解信息内容。二是信息报送与公开范围不够广,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股室报送信息积极性有待提升,报送信息的质量有待加强;四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由于时效性原因未能及时公开,影响总体公开工作进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医保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将全面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四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五原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