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 > 各部门年报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12:24 作者: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五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wuyuan.gov.cn/gbmnb/46510.html)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五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疾控大楼401办公室,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580980,电子邮箱:wyxybb2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公开了服务大厅、基金监管股、财务股等股室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抓信息公开宣传平台建设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工作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并确定了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运营管理方面应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管理和规范∶一是宣传会议精神、政策精神及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时是否有失泄密风险,是否存在侵犯个人隐私风险;二是网络舆情的监测及应急管理;三是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应科学完善。至今,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信息公开平台、网络宣传阵地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违规事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设固定人员负责发布信息与更新维护,各股室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进一步健全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

    2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与公开范围不够广、不够全面,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股室报送积极性还有待提升,存在“做得多,公开少”的现象;部分信息格式不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障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提高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全体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医保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做好人民满意的医疗保障事业。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下一篇: 五原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各部门年报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2:24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五原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wuyuan.gov.cn/gbmnb/46510.html)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五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疾控大楼401办公室,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580980,电子邮箱:wyxybb2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公开了服务大厅、基金监管股、财务股等股室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抓信息公开宣传平台建设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工作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并确定了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运营管理方面应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管理和规范∶一是宣传会议精神、政策精神及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时是否有失泄密风险,是否存在侵犯个人隐私风险;二是网络舆情的监测及应急管理;三是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应科学完善。至今,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信息公开平台、网络宣传阵地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违规事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设固定人员负责发布信息与更新维护,各股室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进一步健全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

    2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与公开范围不够广、不够全面,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股室报送积极性还有待提升,存在“做得多,公开少”的现象;部分信息格式不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障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提高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全体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医保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做好人民满意的医疗保障事业。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